老子·道德经(十六):致虚极,守静笃

致虚极,守静笃。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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