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卷   志第二十九

食货志下

征商之法,则自太祖置羊城于炭山北,起榷务以通诸道市易。太宗得燕,置南京,城北有市,百物山,命有司治其征;馀四京及它州县货产懋迁之地,置亦如之。东平郡城中置看楼,分南、北市,禺中交易市北,午漏下交易市南。雄州、高昌、渤海亦立互市,以通南宋、西北诸部、高丽之货,故女直以金、帛、布、蜜、蜡诸药材及铁离、、于厥等部以蛤珠、青鼠、貂鼠、胶鱼之皮、牛羊驼马、毳等物,来易於辽者,道路襁属。圣宗统和初燕京留守司言,<一>民艰食,请弛居庸关税,以通山西易。又令有司谕诸行宫,布帛短狭不中尺度者,不鬻於市。明年,诏以南、北府市场人少,宜率当部车百乘赴集。开奇峰路以通易州贸易。」二:二十三年,振武军及保州并置榷埸。时北院大王耶律室鲁以俸羊多阙,部人贫乏,请以羸老之羊及皮毛易南中之绢,上下为便。至天祚之乱,赋敛既重,交易法坏,财日匮而民日困矣。

盐策之法,则自太祖以所得汉民数多,即八部中分古汉城别为一部治之。城在炭山南,有盐池之利,即後魏滑盐县也,八部皆取食之。及征幽、蓟还,次于鹤剌泺,命取盐给军。自後泺中盐益多,上下足用。会同初,太宗有大造於晋,晋献十六州地,而瀛、莫在焉,始得河间煮海之利,置榷盐院於香河县,於是燕、云迤北暂食沧盐。一时产盐之地如渤海、镇城、海阳、丰州、阳洛城、广济湖等处,五京计司各以其地领之。其煎取之制,岁出之额,不可得而详矣。

坑冶,则自太祖始并室韦,其地产铜、铁、金、银,其人善作铜、铁器。又有曷术部者多铁;「曷术」,国语铁也。部置三冶:曰柳湿河,曰三黜古斯,曰手山。神册初,平渤海,得广州,<三>本渤海铁利府,改曰铁利州,地亦多铁。东平县本汉襄平县故地,产铁矿,置采炼者三百户,随赋供纳。以诸坑冶多在国东,故东京置户部司,长春州置帛司。太祖征幽、蓟,师还,次山麓,得银、铁矿,命置冶。圣宗太平间,於潢河北阴山及辽河之源,各得金、银矿,兴冶采炼。自此以讫天祚,国家皆赖其利。

鼓铸之法,先代撒剌的为夷离,以土产多铜,始造币。太祖其子,袭而用之,遂致富强,以开帝业。太宗置五冶太师,以总四方铁。石敬瑭又献沿边所积,以备军实。景宗以旧不足於用,始铸乾亨新用流布。圣宗凿大安山,取刘守光所藏,<四>散诸五计司,兼铸太平,新旧互用。由是国家之,演迤域中。所以统和出内藏,赐南京诸军司。开泰中,诏诸道,贫乏百姓,有典质男女,计佣价日以十文;折尽,还父母。每岁春秋,以官宴飨将士,不胜多,故东京所铸至清宁中始用。是时,诏禁诸路不得货铜铁,以防私铸,又禁铜铁卖入回鹘,法益严矣。道宗之世,有四等:曰咸雍,曰大康,曰大安,曰寿隆,皆因改元易名。其肉好、铢数亦无所考。第诏杨遵徵户部司逋户旧,得四十馀万襁,拜枢密直学士;刘伸为户部使,岁入羡馀三十万襁,擢南院枢密使;<五>其以灾,出以振贫乏及诸宫分边戍人户。是时,虽未有贯朽不可较之积,亦可谓富矣。至其末年,经费浩穰,鼓铸仍旧,国用不给。虽以海云佛寺千万之助,受而不拒,寻禁民不得出境。天祚之世,更铸乾统、天庆二等新,而上下穷困,府库无馀积。

始太祖为迭烈府夷离也,惩遥辇氏单弱,於是抚诸部,明赏罚,不妄征讨,因民之利而利之,群牧蓄息,<六>上下给足。及即位,伐河东,下代北郡县,<七>获牛、羊、驼、马十馀万。枢密使耶律斜轸讨女直,复获马二十馀万,分牧水草便地,数岁所增不胜算。当时,括富人马,不加多,赐大、小鹘军万馀疋,不加少,盖畜牧有法然也。咸雍五年,萧陶隗为马群太保,上书犹言群牧名存实亡,上下相欺,宜括实数以为定籍。厥後东丹国岁贡千疋,<八>女直万疋,直不古等国万疋,阻卜及吾独婉、惕德各二万疋,<九>西夏、室韦各三百疋,越里笃、剖阿里、奥里米、蒲奴里、铁骊等诸部三百疋;仍禁朔州路羊马入宋,吐浑、项马鬻于夏。以故群牧滋繁,数至百有馀万,诸司牧官以次进阶。自太祖及兴宗垂二百年,群牧之盛如一日。天祚初年,马犹有数万群,每群不下千疋。祖宗旧制,常选南征马数万疋,牧于雄、霸、清、沧间,以备燕、云缓急;复选数万,给四时游畋;馀则分地以牧。法至善也。至末年,累与金战,番汉战马损十六七,虽增价数倍,竟无所买,乃冒法买官马从军。诸群牧私卖日多,畋猎亦不足用,遂为金所败。弃众播迁,以讫于亡。松漠以北旧马,皆为大石林牙所有。

辽之食货其可见者如是耳。至於邻国岁币,诸属国岁贡土宜,虽累朝军国经费多所仰给,然非本国所出,况名数已见本纪,兹不复载。

夫冀北宜马,海滨宜盐,无以议为。辽地半沙碛,三时多寒,春秋耕获及其时,黍高下因其地,盖不得与中土同矣。然而辽自初年,农谷充羡,振饥恤难,用不少靳,旁及邻国,沛然有馀,果何道而致其利欤?此无他,劝课得人,规措有法故也。

世之论币者,恒患其重滞之难致,鼓铸之弗给也,於是楮币权宜之法兴焉。西北之通舟楫,比之东南,十才一二。辽之方盛,货泉流衍,国用以殷,给戍赏征,赐与亿万,未闻有所谓楮币也,又何道而致其便欤?此无他,旧储新铸,并听民用故也。

孟子曰:「周于利者,凶年不能杀。」人力苟至,一夫犹足以胜时灾,况为国乎。以是知善谋国者,有道以制天时、地利之宜,无往而不遂其志。食莫大於谷,货莫大於,特志二者,以表辽初用事之臣,亦善裕其国者矣。

※校勘记

一:统和初燕京留守司言统和初原误「乾亨间」。按纪乾亨五年六月改元统和,燕京留守司上言在九月。据改。

二:开奇峰路以通易州贸易按纪在统和七年三月。

三:神册初平渤海得广州按纪,天显元年二月平渤海,非神册初。地理志二,初为渤海铁利郡,太祖建铁利州,开泰七年置为广州。

四:取刘守光所藏叁卷一三※校勘记<一三>。

五:刘伸至擢南院枢密使按卷九八刘伸传作枢密副使。

六:群牧蓄息蓄,应作蕃。

七:及即位伐河东下代北郡县按纪,伐河东下代北在唐天复二年,阿保机即位前五年。

八:厥後东丹国岁贡千疋按纪,天显元年二月改渤海国为东丹,贡马规定即在此时,见卷七二义宗倍传。世宗天禄元年以安端主东丹国,已是仅存空名。此叙道宗时东丹贡马,前後淆混。

九:惕德惕德原误「惕隐」,据纪大安十年正月、六月及部族表改。

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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