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卷  列传第二十六

耶律仁先挞不也耶律良萧韩家奴萧德萧惟信萧乐音奴耶律敌烈姚景行耶律阿思

耶律仁先,字纠邻,小字查剌,孟父房之後。父瑰引,南府宰相,封燕王。

仁先魁伟爽秀,有智略。重熙三年,补护卫。帝与论政,才之。仁先以不世遇,言无所隐。授宿直将军,累迁殿前副点检,改鹤剌唐古部节度使,俄召为北面林牙。

十一年,升北院枢密副使。时宋请增岁币银绢以偿十县地产,仁先与刘六符使宋,仍议书「贡」。宋难之。仁先曰:「曩者石晋报德本朝,割地以献,周人攘而取之,是非利害,灼然可见。」宋无辞以对。乃定议增银、绢十万两、匹,仍称「贡」。既还,同知南京留守事。

十三年,伐夏,留仁先镇边。未几,召为契丹行宫都部署,奏复王子班郎君及诸宫杂役。十六年,迁北院大王,奏今两院户口殷庶,乞免他部助役,从之。十八年,再举伐夏,仁先与皇太弟重元为前锋。萧惠失利于河南,帝犹欲进兵,仁先力谏,乃止。後知北院枢密使,迁东京留守。女直恃险,侵掠不止,仁先乞开山通道以控制之,边民安业。封吴王。

清宁初,为南院枢密使。以耶律化哥谮,出为南京兵马副元帅,守太尉,更王隋。六年,复为北院大王,民欢迎数百里,如见父兄。时北、南院枢密官涅鲁古、萧胡睹等忌之,请以仁先为西北路招讨使。耶律乙辛奏曰:「仁先旧臣,德冠一时,不宜补外。」复拜南院枢密使,更王许。

九年七月,<一>上猎太子山,耶律良奏重元谋逆,帝召仁先语之。仁先曰:「此曹凶狠,臣固疑之久矣。」帝趣仁先捕之。仁先出,且曰:「陛下宜谨为之备!」未及介马,重元犯帷宫。帝欲幸北、南院,仁先曰:「陛下若舍扈从而行,贼必蹑其後;且南、北大王心未可知。」仁先子挞不也曰:「圣意岂可违乎?」仁先怒,击其首。帝悟,悉委仁先以讨贼事。乃环车为营,拆行马,作兵仗,率官属近侍三十馀骑阵柢 外。及交战,贼众多降。涅鲁古中矢堕马,擒之,重元被伤而退。仁先以五院部萧塔剌所居最近,亟召之,分遣人集诸军。黎明,重元率奚人二千犯行宫,萧塔剌兵适至。仁先料贼势不能久,俟其气沮攻之。乃背营而阵,乘便奋击,贼众奔溃,追杀二十馀里,重元与数骑遁去。帝执仁先手曰:「平乱皆卿之功也。」加尚父,进封宋王,为北院枢密使,亲制文以褒之,诏画滦河战图以旌其功。

咸雍元年,加于越,改封辽王,与耶律乙辛共知北院枢密事。乙辛恃宠不法,仁先抑之,由是见忌,出为南京留守,改王晋。恤孤 ,禁奸慝,宋闻风震服。议者以为自于越休哥之後,惟仁先一人而已。

阻卜塔里干叛命,仁先为西北路招讨使,赐鹰纽印及剑。上谕曰:「卿去朝廷远,每俟奏行,恐失机会,可便宜从事。」仁先严斥候,扼敌冲,怀柔服从,庶事整饬。塔里干复来寇,仁先逆击,追杀八十馀里。大军继至,又败之。别部把里斯、秃没等来救,见其屡挫,不敢战而降。北边遂安。

八年卒,年六十,遗命家人薄葬。弟义先、信先,俱有传。子挞不也。

挞不也,字胡独 。清宁二年,补祗候郎君,累迁永兴宫使。以平重元之乱,遥授忠正军节度使,赐定乱功臣,同知殿前点检司事。历高阳、临海二军节度使、左皮室详稳。

大康六年,授西北路招讨使,率诸部酋长入朝,加兼侍中。自萧敌禄为招讨之後,朝廷务姑息,多择柔愿者用之,诸部渐至跋扈。挞不也含容尤甚,边防益废,寻改西南面招讨使。

阻卜酋长磨古斯来侵,西北路招讨使何鲁扫古战不利,诏挞不也代之。磨古斯之为酋长,由挞不也所荐,至是遣人诱致之。磨古斯绐降,挞不也逆于镇州西南沙碛间,禁士卒无得妄动。敌至,裨将耶律绾斯、徐烈见其势锐,不及战而走,遂被害,年五十八。赠兼侍中,曰贞悯。

挞不也少谨愿,後为族嫠妇所惑,出其妻,终以无子。人以此讥之。

耶律良,<二>字习拈,小字苏,着帐郎君之後。生於乾州,读书医巫闾山。学既博,将入南山肄业,友人止之曰:「尔无仆御,驱驰千里,纵闻见过人,年亦垂暮。今若即仕,已有馀地。」良曰「穷通,命也,非尔所知。」不听,留数年而归。

重熙中,补寝殿小底,寻为燕赵国王近侍。以家贫,诏乘厩马。迁修起居注。会猎秋山,良进秋游赋,上嘉之。

清宁中,上幸鸭子河,作捕鱼赋。由是宠遇稍隆,迁知制诰,兼知部署司事。奏请编御制诗文,目曰清宁集;上命良诗为庆会集,亲制其序。顷之,为敦睦宫使,兼权知皇太后宫诸局事。

良闻重元与子涅鲁古谋乱,以帝笃於亲爱,不敢遽奏,密言於皇太后。太后托疾,召帝白其事。帝谓良曰:「汝欲间我骨肉耶?」良奏曰:「臣若妄言,甘伏斧 。陛下不早备,恐堕贼计。如召涅鲁古不来,可卜其事。」帝从其言。使者及门,涅鲁古意欲害之,羁於帐下。使者以佩刀断 而出,驰至行宫以状闻。帝始信。乱平,以功迁汉人行宫都部署。

咸雍初,同知南院枢密使事,为惕隐,出知中京留守事。未几卒,帝嗟悼,遣重臣赙祭,给葬具,追封辽西郡王, 曰忠成。

萧韩家奴,字括宁,奚长渤鲁恩之後。性孝友。太平中,补祗候郎君,累迁敦睦宫使。伐夏,为左翼都监,迁北面林牙。俄为南院副部署,赐玉带,改奚六部大王,治有声。

清宁初,封韩国公,历南京统军使、北院宣徽使,封兰陵郡王。九年,上猎太子山,闻重元乱,驰诣行在。帝仓卒欲避于北、南大王院,与耶律仁先执辔固谏,乃止。明旦,重元复诱奚猎夫来。韩家奴独出谕之曰:「汝曹去顺效逆,徒取族灭。何若悔过,转祸为福!」猎夫投仗首服。以功迁殿前都点检,封荆王,赐资忠保义奉国竭贞平乱功臣。

咸雍二年,迁西南面招讨使。大康初,徙王吴,赐白海东青鹘。皇太子为乙辛诬构,幽于上京。韩家奴上书力言其冤,不报。四年,复为西南面招讨使。例削一字王爵,改王兰陵,薨。子杨九,终右祗候郎君班详稳,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萧德,字特末隐,楮特部人。性和易,笃学好礼法。太平中,领牌印、直宿,累迁北院枢密副使,敷奏详明,多称上旨。诏与林牙耶律庶成修律令,改契丹行宫都部署,赐宫户十有五。

清宁元年,迁同知北院枢密使,封鲁国公。上以德为先朝眷遇,拜南府宰相。五年,转南京统军使。九年,复为南府宰相。重元之乱,推锋力战,斩涅鲁古首以献,论功封汉王。

咸雍初,以告老归,优诏不许。久之,加尚父,致仕。卒,年七十二。

萧惟信,字耶宁,楮特部人。五世祖霞赖,南府宰相。曾祖乌古,中书令。祖阿古只,知平州。

父高八,多智数,博览古今。开泰初,为北院承旨,稍迁右夷离毕,以干敏称,拜南府宰相。累迁倒塌岭节度使,知兴中府,复为右夷离毕。陵青诱众作乱,事觉,高八按之,止诛首恶,馀并释之。归奏,称旨。

惟信资沉毅,笃志于学,能辨论。重熙初始仕,累迁左中丞。十五年,徙燕赵国王傅,帝谕之曰:「燕赵左右多面谀,不闻忠言,浸以成性。汝当以道规诲,使知君父之义。有不可处王邸者,以名闻。」惟信辅导以礼。十七年,迁北院枢密副使,坐事免官。寻复职,兼北面林牙。

清宁九年,重元作乱,犯滦河行宫,惟信从耶律仁先破之,赐竭忠定乱功臣。历南京留守、左右夷离毕,复为北院枢密副使。大康中,以老乞骸骨,不听。枢密使耶律乙辛谮废太子,中外知其冤,无敢言者,惟信数廷争,不得复。告老,加守司徒,卒。

萧乐音奴,字婆丹,奚六部敞稳突吕不六世孙。

父拨剌,三岁居父母丧,毁瘠过甚,养于家奴奚列阿不。重熙初,兴宗猎奚山,过拨剌所居,奚列阿不言于近臣,拨剌得见上。年甫十岁,气象如成人。帝悦之,锡赉甚厚。既长,有远志,不乐仕进,隐于奚王岭之插合谷。上以其名家,又有时誉,就拜舍利军详稳。

乐音奴貌伟言辨,通辽、汉文字,善骑射击鞠,所交皆一时名士。年四十,始为护卫。平重元之乱,以功迁护卫太保,改本部南克,俄为旗鼓拽剌详稳。监障海东青鹘,获白花者十三,赐犀并玉吐鹘。拜五蕃部节度使,卒。子阳阿,有传。

耶律敌烈,字撒懒,采访使吼五世孙。宽厚,好学,工文词。重熙末,补牌印郎君,兼知起居注。

清宁元年,稍迁同知永州事,禁盗有功,改北面林牙承旨。九年,重元作乱。敌烈赴援,力战平之,遥授临海军节度使。十年,徙武安州观察使。咸雍五年,累迁长宁宫使。捡括户部司乾州帛逋负,立出纳经画法,公私便之。大康四年,为南院大王。秩满,部民请留,同知南京留守事。有疾,上命乘传赴阙,遣太医视之。迁上京留守。

大安中,改塌母城节度使。以疾致仕,加兼侍中,赐一品俸。八年卒。

姚景行,始名景禧。祖汉英,本周将,应历初来聘,用敌国礼,帝怒,留之,隶汉人宫分。及景行既贵,始出籍,贯兴中县。

景行博学。重熙五年,擢进士乙科,为将作监,改燕赵国王教授。不数年,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叁知政事。<三>性敦厚廉直,人望归之。

道宗即位,多被顾问,为北府宰相。九年秋,告归,道闻重元乱,收集行旅得三百馀骑勤王。比至,贼已平。帝嘉其忠,赐以逆人财产。咸雍元年,出为武定军节度使。明年,驿召拜南院枢密使。上从容问治道,引入内殿,出御书及太子书示之,赐什器车仗。帝有意伐宋,召景行问曰:「宋人好生边事,如何?」对曰:「自圣宗皇帝以威德怀远,宋修职贡,迨今几六十年。若以细故用兵,恐违先帝成约。」上然其言而止。

致仕,不 月复旧职。丁家艰,起复,兼中书令。上问古今儒士优劣,占对称旨,知兴中府,改朔方军节度使。大康初,徙镇辽兴。以上京多滞狱,命为留守,不数月,以狱空闻。

累乞致政,不从。复请,许之,加守太师。卒,遣使吊祭,追封柳城郡王, 文宪。寿隆五年,诏为立祠。

耶律阿思,字撒班。清宁初,补祗候郎君。以善射,掌猎事,进渤海近侍详稳。

重元之乱,与护卫苏射杀涅鲁古,赐号靖乱功臣,徙契丹行宫都部署。大安初,为北院大王,封漆水郡王。寿隆元年,为北院枢密使,<四>监修国史。

道宗崩,受顾命,加于越。录乙辛党人,罪重者当籍其家,阿思受赂,多所宽贳。萧合鲁尝言当修边备,阿思力沮其事,或讥其以金卖国。

後以风疾失音,致仕,加尚父,封赵王。薨,年八十,追封齐国王。

论曰:滦河之变,重元拥兵行幄,微仁先等,道宗其危乎!当其止幸北、南院,召塔剌兵以靖大难,功宜居首。良以反谋白太后,韩家奴以逆顺降奚人,德与阿思杀涅鲁古,皆有讨贼之力焉。仁先齐名休哥,勋德兼备,此其一节欤。

※校勘记

一∶ 九年七月 「九年」二字原脱,据纪清宁九年七月补。

二∶ 耶律良 按纪清宁六年五月、咸雍六年六月、八月,并作耶律白。

三∶ 没数年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叁知政事 按纪清宁元年十二月以枢密副使姚景行为叁知政事。

四∶ 寿隆元年为北院枢密使 寿隆元年,原作「大安十一年」。按大安止十年,次年寿隆元年。纪寿隆元年十二月,以知北院枢密使事耶律阿思为北院枢密使,据改。

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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