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文公十七年
【经】十有七年春,晋人、卫人、陈人、郑人伐宋。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声姜。齐侯伐我西鄙。六月癸未,公及齐侯盟于谷。诸侯会于扈。秋,公至自谷。
冬,公子遂如齐。
【传】十七年春,晋荀林父、卫孔达、陈公孙宁、郑石楚伐宋。讨曰:“何故弑君!”犹立文公而还,卿不书,失其所也。
夏四月癸亥,葬声姜。有齐难,是以缓。
齐侯伐我北鄙,襄仲请盟。六月,盟于谷。
晋侯蒐于黄父,遂复合诸侯于扈,平宋也。公不与会,齐难故也。书曰“诸侯”,无功也。
于是,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于楚也。
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与之事君。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难,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
十一月,克灭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十二年六月,归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蒇陈事。十五年五月,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陈、蔡之密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见于君。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虽我小国,则蔑以过之矣。今大国曰:‘尔未逞吾志。’敝邑有亡,无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余几。’又曰:‘鹿死不择音。’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不德,则其鹿也,铤而走险,急何能择?命之罔极,亦知亡矣。将悉敝赋以待于鯈,唯执事命之。
文公二年六月壬申,朝于齐。四年二月壬戌,为齐侵蔡,亦获成于楚。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岂其罪也。大国若弗图,无所逃命。”
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婿池为质焉。
秋,周甘蜀败戎于垂,乘其饮酒也。
冬十月,郑大子夷、石楚为质于晋。
襄仲如齐,拜谷之盟。复曰:“臣闻齐人将食鲁之麦。以臣观之,将不能。
齐君之语偷。臧文仲有言曰:‘民主偷必死’。”
单字解释:
春
秋
左
传
文
公
十
七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