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舍己毋处疑施恩勿望报
【原文】
舍己毋处其疑,处其疑即所舍之志多愧矣;施人毋责其报,责其报并所施之心俱非矣。
【译文】
假如一个人要想作自我牺牲,就不应该存有计较利害得失的观念,假如存这种观念就会使你对这种牺牲感到犹豫不决。既然对你的牺牲心存计较犹疑,那就会使你的牺牲志节蒙羞。假如一个人要想施恩惠给他人,就绝对不要希望得到人家的回报,假如你一定要求对方感恩图报,那就连你原来帮助人的一番好心也变质了。
【解说】
一个人要修得果敢侠义的品质,侠士为人处事,但讲义气肝胆。“言必信,行必果。己诺必诚,不爱其躯,赴汤蹈火,在所不惜。”讲求的是一个气节。“士可杀,志不可辱。”面对牺牲,毫不犹豫。因为侠士助人,心中早已忘我无我,尚勇豪放。同样,一个养就侠义之心的人,施人恩惠,也绝不存图报之心。
【例解】
真情感君心诚赐报恩情
韦玄成(?—前36年)。字少翁,西汉鲁国邹(今山东邹县东南)人。其父韦贤是当时大儒,宣帝时,曾任丞相。韦玄成因门荫为郎官。少好学,继承了父亲的学术。他为人谦虚,特别敬重读书人。行走路途,遇见有知识有学问的人步行,他就停下自己的车马,或与之一起步行,或用车来载送他们。这成了他的一条不成文的规则。平素待人接物时,他特别敬重那些贫贱者,因此名闻遐迩,口碑甚好。因为好学,通经书,他先被朝廷任命为谏大夫,不久,又迁升大河(山东东平县)都尉。
韦玄成兄弟四人,长兄韦方山,已经过世;二兄韦弘,三兄韦舜。父韦贤年老有病,想要立韦弘为爵位继承人。韦弘任太常丞,掌管宗庙及陵邑诸事,为政烦扰。有不少过失不当之处。韦贤早就担心他犯罪被责影响爵位的传承,所以,曾让他托病辞官。韦弘不听,等到韦贤病重,而韦弘正好因为宗庙陵邑之事而获罪,被关在狱中,案件尚未审理清楚。家人问韦贤立谁为爵位继承人,韦贤心中怀愤,竟不肯言。韦贤的门生博士义倩等与族人商议,假托韦贤之意,上书请求以韦玄成袭韦贤爵位。韦贤死时,韦玄成正居官在外。闻到丧讣的同时,也听到了袭爵位的消息。韦玄成一来深知以自己为继承人并非父亲的意愿。二来心怀礼让,暗思上有二兄,自己不该越次嗣封,决意拒之。于是假作痴颠,胡言乱语,哭笑无常,甚至在床上大小便。宣帝传召他入长安,葬父然后袭爵,他仍佯狂不理。大鸿胪以此奏明,朝廷令丞相御史查证。因为韦玄成素有声望,士大夫都怀疑他是佯作病狂,欲让爵位给兄长。具体办理此事的丞相御史写信给韦玄成。说:“古之辞让,并有文义可观,方能留名于后世。现在您故做狂痴,损坏形貌,蒙受耻辱,使自己的光彩暗淡掩抑,您所能期冀的名声太小了!我向来是愚昧浅陋的。备位于宰相执事官员,希望能得知真实情况。不然,我担心会损伤您的高洁而使我得小人之名呢!”玄成有一友人,也上书给皇帝说:“明王圣主贵以礼让为国,因此应该优待韦玄成,不要强迫他改变志节。应该使他这样有德之人,能自安于衙门之下。”接着,丞相御史上章弹劾韦玄成,指出他实未曾病。皇帝已知玄成之意,下诏令丞相御史不要追究,带领玄成入见就是。韦玄成无法,只好应诏诣阙。皇帝迫令袭爵,韦玄成见实在不能再推却,不得已受爵。宣帝因韦玄成风节可观,任命他为河南太守;并令其兄韦弘为太山都尉,后升任东海太守。结果,韦玄成既得袭爵,又得让位贤名,传为一段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