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功过不可少混恩仇不可过明
【原文】
功过不容少混,混则人怀惰堕之心;恩仇不可太明,明则人起携贰之志。
【译文】
长官对于部属的功劳和过失,不可有一点的模糊不清,假如功过不明就会使部下心灰意懒而不肯努力工作;一个人对于恩惠和仇恨,不可以表现得太鲜明,假如对恩仇太鲜明就容易使部下产生疑心而发生背叛事件。
【解说】
恩深不报,怨浅亦报,免不了落得一刻薄之名。这是做人上的欠缺,但也不妨碍成大器。平定西北的清末名将左宗棠就曾犯过这种毛病。曾国藩对他恩深意重,只因一项方略不同意,左就长期和曾闹意气,处处与曾为难。直到曾以名将名军赠之,助其平定西北,左意气方稍稍平伏。所以左宗棠自叹:“谋国之忠,知人之明。自愧不如元辅。”而左对其儿女亲家、至亲好友郭嵩焘的打击更失公平,亦近诬陷。以至于后来左厚着脸皮上门请罪,郭嵩焘仍怨气难平,让左讨了没趣。观晚清之势,左湘阴之才气远在李合肥之上,然而其成就有限,与其刻薄寡恩关系甚大。
大宋军队伐蜀归来,宋太祖在当朝之下,赏提曹彬,发配王仁昭,自是功过清楚,赏罚分明,事实俱在,众人心服口服,终于使得军纪更加严明,士气更加高涨,使大宋王朝很快一统天下。现代亦如是,赏罚分明。可奖勤罚懒,调动积极性。而在怨仇之上,需要忍耐,分清功过,勿显个人恩仇,以便使大家能为一种共同的事业团结一致。
【例解】
养民在官吏功过心中记
在《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三》中,记述了唐太宗关于治理国家在于知人善任的论述。摘录如下:
上曰:“为朕养民者,惟在都督、刺史,朕常疏其名于屏风,坐卧观之,得其在官善恶之迹,皆注于名下,以备黜陟。县令尤为亲民,不可不择。”乃命内外五品已上,各举堪为县令者,以名闻。
丁巳,上谓房玄龄、杜如晦曰:“公为仆射,当广求贤人,随才授任,此宰相之职也。比闻听受辞讼,目不暇给,安能助朕求贤乎!”因敕“尚书细务属左右丞,惟大事应奏者,及关仆射”。
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说,唐太宗对他的君臣说:“为我治理国家,管理百姓,使天下能够国富民安的关键,在于都督和刺史是否称职。我常常把他们的名字写在屏风上,把他们的政绩、功过都记在名字下边,无论我坐着还是躺着,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这样,在罢免或提升官吏时,心中就有数了。县令尤其接近老百姓,选人时更要审慎。”于是便命令朝廷内外五品以上官员,各自要推举可以担任县令的人,以便择优选用。
在贞观三年(628年)三月的一天,唐太宗对房玄龄、杜如晦说:“你们身为宰相,应当把广求贤人,选用官吏,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可是,近来我听你们每天忙于受理诉讼,批阅公文,陷在事务堆里,这样怎么能够帮助我发现人才,选拔人才呢?”为了让宰相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选贤任能,唐太宗因此下了一道诏令:“今后,凡尚书省的一般事务,可交给宰相属下的官员去办,只有需要让我知道的大事,才由宰相办理。”
一个有作为的皇帝,每天要处理许多军国大事,可谓日理万机,但是对选用人才治理国家的事能够时刻挂在心上,坐卧不忘,这的确是不容易的。
不以爱憎分善恶昭义理
在《世说新语·识鉴》中记载了下列一段史实:
郗超与谢玄不善。苻坚将间晋鼎,既已狼噬梁岐,又虎视淮阴矣,于时朝议遣玄北讨,人间颇有异同之论。惟超曰:“是必济事。吾昔尝与共在桓宣武府,见使才皆尽,虽履屐之间,亦得其任。以此推之,容必能立勋。”元功既举,人成叹超之先觉,又重其不以爱憎匿善。
东晋人郗超(336—377),字嘉宾,高平金乡(今山东济宁)人。谢玄(343—388),字幼度,陈郡阳夏(今河南太康)人,东晋时有名的将领。郗超和谢玄关系不好,个人成见很深。建元十九年(383),秦王苻坚率领步兵60万,骑兵27万,向东晋进军,企图灭掉东晋。首先占领了东晋的关中、汉中和成都地区,同时又对淮河以南地区虎视耽耽。这时,东晋谢安议定派遣谢玄领兵北上抗击前秦,对此,人们议论纷纷,看法很不一致。只有郗超一人站出来力排众议,他说:“此人定能抗敌取胜。过去,我曾和他一同在桓温府中任职,看到他在用人问题上能够做到人尽其才,即使只有些微小才干的人,也能得到合理重用。由此可以推测,任用谢玄抗敌应战,必定能够建立功勋。”于是谢安便委任谢石为大都督,谢玄为前锋都督,统率8万兵马抗击前秦。谢石部将刘牢之以精兵5000人破秦军前哨于洛间(在今安徽省淮南县东),秦军死15000人。晋军主动前进至淝水(今淝河,在安徽省寿县南)东岸,要求秦军略向后退,以便晋军渡河决战。苻坚想利用晋军半渡的时机进行袭击,就命令秦军后退。但是,由于当时的秦军是大量征发来的,军中鲜卑族、羌族的首领各有自己的打算,而汉族官兵又不愿意攻晋,所以貌似强大的秦军是一支缺乏斗志的队伍,一经后退,就不可阻止。晋军乘胜追击,秦军大败而逃。果然不出郗超所料,淝水一战,谢玄立了大功,人们都赞叹郗超具有预见之明,更敬重他不从个人好恶出发而隐匿他人长处的高尚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