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夕礼第十三
【题解】
本篇与前一篇《士丧礼》实为一篇,因简册繁重厘而为二,故历来被视为《士丧礼》的下篇或续篇。该篇取篇首二字为题,与“有司撤”同例,似不必有“礼”字,然旧本俱有,今一仍其旧。
既,已也。《既夕礼》讲述先葬二日已夕哭时与葬间一日之仪节。这些仪节大致包括:请期,启殡;迁柩朝祖,载柩饰柩;国君遣使赠物助葬,宾客赠物助祭;宣读礼单和陪葬品,出殡;下葬及葬后反哭于庙等。《既夕礼》经文之后附有《记》,该《记》系《士丧礼》上下篇之“总记”,其中,自《记》首至“筮宅卜日”补充说明《士丧礼》上篇之事,自“启之昕”至《记》末补充说明下篇既夕后之事。
既夕哭,请启期,告于宾(1)。
夙兴,设盥于祖庙门外(2)。陈鼎皆如殡,东方之馔亦如之(3)。侇床馔于阶间(4)。
二烛俟于殡门外(5)。丈夫髽,散带垂,即位如初(6)。妇人不哭,主人拜宾,入,即位,袒(7)。商祝免袒,执功布入,升自西阶,尽阶,不升堂(8)。声,三;启,三;命哭(9)。烛入,祝降,与夏祝交于阶下(10)。取铭置于重(11)。踊无算(12)。商祝拂柩用功布,■用夷衾。
迁于祖,用轴(13)。重先,奠从,烛从,柩从,烛从,主人从,升自西阶(14)。奠俟于下,东面北上(15)。主人从升。妇人升,东面。众主人东即位(16)。正柩于两楹间,用夷床。主人柩东,西面。置重如初(17)。席升设于柩西(18)。奠设如初,巾之,升降自西阶(19)。主人踊无算,降,拜宾;即位,踊,袭(20)。主妇及亲者由足,西面(21)。
荐车,直东荣,北辀(22)。质明,灭烛(23)。彻者升自阼阶,降自西阶(24)。乃奠如初,升降自西阶(25)。主人要节而踊(26)。荐马,缨三就,入门,北面;交辔,圉人夹牵之(27)。御者执策立于马后(28)。
哭成踊,右还出(29)。宾出,主人送于门外(30)。
有司请祖期(31)。曰:“日侧(32)。”主人入,袒。乃载(33)。踊无算。卒束,袭,降奠,当前束(34)。商祝饰柩:一池,纽前■后缁,齐三采,无贝(35)。设披(36)。属引(37)。
陈明器于乘车之西(38)。折,横覆之(39)。抗木,横三,缩二(40)。
加抗席三(41)。加茵,用疏布,缁剪,有幅,亦缩二横三(42)。器:西南上,綪(43)。茵。苞二(44)。筲三:黍,稷,麦(45)。瓮三:醯,醢,屑(46)。幂用疏布。瓮二:醴,酒(47)。幂用功布。皆木桁,久之(48)。用器:弓矢,耒耜,两敦,两杅,槃,■(49)。■实于槃中,南流(50)。无祭器。有燕乐器可也(51)。役器:甲,胄,干,笮(52)。燕器:杖,笠、翣(53)。
撤奠,巾席俟于西方(54)。主人要节在而踊,袒(55)。商祝御柩,乃祖(56)。踊,袭,少南,当前束(57)。妇人降,即位于阶间。祖,还车不还器(58)。祝取铭,置于茵(59)。二人还重,左还(60)。布席,乃奠如初(61)。主人要节而踊。荐马如初。宾出,主人送(62)。有司请葬期,入,复位(63)。
公赗:玄纁束,马两(64)。摈者出请,入告。主人释杖,迎于庙门外,不哭;先入门右,北面,及众至人袒。马入设,宾奉币,由马西,当前辂,北面致命(65)。主人哭,拜稽颡,成踊。宾奠币于栈左服(66),出。宰由主人之北,举币以东(67)。士受马以出,主人送于外门外,拜,袭;入,复复位,杖(68)。
宾赗者,将命(69)。摈者出请,入告,出告须(70)。马入设,宾奉币。摈者先人,宾从致命如初(71)。主人拜于位,不踊(72)。宾奠币如初,举币、受马如初(73)。摈者出请。若奠,入告,出以宾入,将命如初(74)。士受羊如受马,又请(75)。若赙,入告(76)。主人出门左,西面(77);宾东面将命;主人拜,宾坐委之(78);宰由主人之北,东面举之,反位(79)。若无器,则捂受之(80)。又请,宾告事毕;拜送,入(81)。赠者将命,摈者出请,纳宾如初(82)。宾奠币如初。若就器,则坐奠于陈(83)。凡将礼,必请而后拜送。兄弟,赗奠可也。所知,则赗而不奠(84)。知死者赠,知生者赙(85)。书赗于方,若九,若七,若五(86)。
书遣于策,乃代哭,如初(87)。宵,为燎于门内之右(88)。
厥明,陈鼎五于门外,如初(89)。其实:羊左胖,髀不升,肠五,胃五,离肺(90);豕亦如之,豚解,无肠胃(91);鱼、腊、鲜兽,皆如初(92)。东方之馔:四豆,脾析,蜱醢,葵菹,蠃醢(93);四笾,枣,糗,栗,脯(94);醴,酒。陈器(95)。灭燎,执烛,侠辂,北面(96)。
宾入者,拜之(97)。彻者入,丈夫踊;设于西北,妇人踊(98)。彻者东,鼎入,乃奠(99)。豆南上綪;笾蠃醢南,北上綪(100)。俎二以成,南上,不綪(101)。特鲜兽,醴酒在笾西,北上(102)。奠者出,主人要节而踊。甸人抗重(103)。出自道,道左倚之(104)。荐马,马出自道,车各从其马;驾于门外,西面而俟,南上(105)。撤者入,踊如初(106)。撤巾,苞牲,取下体(107)。不以鱼腊(108)。行器,茵、苞,器序从,车从(109)。撤者出,踊如初(110)。
主人之史请读赗,执算从(111)。柩东,当前束,西面。不命毋哭,哭者相止也(112)。唯主人主妇哭(113)。烛在右,南面(114)。读书,释算则坐(115)。卒,命哭,灭烛;书与算执之,以逆出(116)。公史自西方,东面,命毋哭,主人主妇皆不哭(117)。读遣,卒,命哭,灭烛,出(118)。
商祝执功布以御柩(119)。执披(120)。主人袒。乃行,踊无算(121)。
出宫,踊,袭(122)。至于邦门,公使宰夫赠玄纁束;主人去杖,不哭,由左听命;宾由右致命(123)。主人哭,拜稽颡。宾升,实币于盖,降(124)。主人拜送,复位,杖,乃行(125)。
至于圹,陈器于道东西,北上(126)。茵先入(127)。属引(128)。主人袒。众主人西面,北上。妇人东面,皆不哭,乃窆(129)。主人哭踊无算,袭;赠用制币,玄纁束;拜稽颡,踊如初(130)。卒,袒,拜宾,主妇亦拜宾;即位,拾踊三,袭(131)。宾出,则拜送。藏器于旁,加见(132)。藏苞筲于旁(133)。加折,却之;加抗席,覆之;加抗木(134)。实土三(135)。主人拜乡人,即位,踊,袭,如初。
乃反哭,入,升自西阶,东面(136)。众主人堂下东面,北上。妇人入,丈夫踊,升自阼阶(137)。主妇入于室,踊,出即位,及丈夫拾踊,三(138)。宾吊者升自西阶,曰:“如之何!”主人拜稽颡(139)。宾降,出。主人送于门外,拜稽颡;遂适殡宫,皆如启位,拾踊三(140)。兄弟出,主人拜送(141)。众主人出门,哭止,阖门。主人揖众主人,乃就次(142)。
犹朝夕哭,不奠(143)。三虞(144)。卒哭(145)。明日,以其班袝(146)。
[记](147)士处适寝,寝东首于北墉下(148)。有疾,疾者斋。养者皆斋,撤琴瑟。疾病,外内皆扫(149)。撤亵衣,加新衣(150)。御者四人,皆坐持体(151)。男女改服,属纩,以俟绝气(152)。男子不绝于妇人之手,妇人不绝于男子之手(153)。乃行祷于五祀(154)。乃卒(155)。主人啼,兄弟哭(156)。设床第,当牖;衽,下莞上簟,设枕。迁尸(157)。
复者朝服,左执领,右执要,招而左(158)。楔,貌如轭,上两末(159)。缀足用燕几,校在南,御者坐持之(160)。即床而奠,当腢,用吉器(161)。若醴,若酒,无巾柶。
赴曰:“君之臣某死(162)。”赴母、妻、长子,则曰:“君之臣某之某死(163)。”
室中,唯主人、主妇坐。兄弟有命夫命妇在焉,亦坐(164)。
尸在室,有君命,众主人不出(165)。
禭者委衣于床,不坐(166)。其禭于室,户西北面致命。
夏祝淅未,差盛之(167)。御者四人,抗衾而浴,襢弟(168)。其母之丧,则内御者浴,鬠无笄(169)。设明衣,妇人则设中带(170)。卒洗,贝反于笲,实贝,柱右贖左贖(171)。夏祝彻馀饭。瑱塞耳。掘坎,南顺;广尺,轮二尺,深三尺;南其壤(172)。垼,用块,明衣裳,用幕布,袂属幅,长下膝(173)。有前后裳,不辟,长及觳(174)。縓綼緆(175)。缁纯(176)。设握,里亲肤,系钩中指,结于掔(177)。甸人筑坅坎(178)。
隶人湼厕(179)。既袭,宵,为燎于中庭。
厥明,灭燎,陈衣(180)。凡绞紟用布,伦如朝服(181)。设棜于东堂下,南顺,齐于坫(182)。馔于其上:两■醴、酒,酒在南;篚在东,南顺,实角觯四,木柶二,素勺二;豆在■北,二以并;笾亦如之(183)。凡笾豆,实具设,皆巾之。觯,俟时而酌,柶覆加之,面枋;及错,建之(184)。小殓,辟奠不出室(185)。无踊节。既冯尸。主人袒,髻发,绞带;众主人布带(186)。大殓于阼,大夫升自西阶,阶东,北面东上。
既冯尸,大夫逆降,复位。巾奠,执烛者灭烛出,降自阼阶,由主人之北,东。
既殡,主人说髦(187)。三日绞垂(188)。冠六升,外■,缨条属,厌(189)。衰三升。屦外纳(190)。杖下本,竹桐一也。居倚庐,寝苫,枕块。不说绖带。哭昼夜无时(191)。非丧事不言。歠粥,朝一溢米,夕一溢米(192)。不食菜果。主人乘恶车:白狗幦,蒲蔽;御以蒲菆;犬服,木錧,约绥,约辔,木镳;马不齐髦(193)。主妇之车亦如之,疏布裧(190)。贰车:白狗摄服,其他皆如乘车(195)。
朔月,童子执帚,却之,左手奉之,从撤者而入(196)。比奠,举席;扫室,聚诸窔;布席如初(197)。卒奠,扫者执帚,垂末内鬣,从执烛者而东(198)。燕养:馈羞、汤沐之馔,如他日(199)。朔月若荐新,则不馈于下室(200)。
筮宅,冢人物土(201)。卜日吉,告从于主妇;主妇哭,妇人皆哭;主妇升堂,哭者皆止(202)。
启之昕,外内不哭(203)。夷床,輁轴,馔于西阶东。
其二庙,则馔于祢庙,如小殓奠,乃启(204)。朝于祢庙,重止于门外之西,东面。柩入,升自西阶。正柩于两楹间。奠止于西阶之下,东面北上。主人升,柩东,西面。众主人东即位,妇人从升,东面。奠升,设于柩西,升降自西阶,主人要节而踊。烛先入者,升堂,东楹之南,西面;后入者,西阶东,北面,在下(205)。主人降,即位。彻,乃奠,升降自西阶,主人踊如初(206)。
祝及执事举奠,巾席从而降,柩从、序从如初,适祖(207)。荐乘车:鹿浅幦,干,笮,革靾,载旃,载皮弁服,缨辔、贝勒县于衡(208)。道车,载朝服(209)。槀车,载蓑笠(210)。将载,祝及执事举奠,户西南面。东上(211)。卒,束前而降奠,席于柩西。巾奠,乃墙(212)。抗木,刊(213)。茵著,用荼,实绥泽焉(214)。苇苞,长三尺,一编。菅筲三,其实皆瀹(215)。祖,还车不易位(216)。执披者,旁四人(217)。凡赠币,无常(218)。凡糗,不煎。
唯君命,止柩于堩,其馀则否(219)。车至道左,北面立,东上(220)。
柩至于圹,殓服载之(221)。卒窆而归,不驱。
君视殓,若不待奠,加盖而出;不视殓,则加盖而至,卒事(222)。
既正柩,宾出,遂匠纳车于阶间(223)。祝馔祖奠于主人之南,当前辂,北上,巾之(224)。
弓矢之新,沽功(225)。有弭饰焉,亦张可也(226)。有柲,设依挞焉(227)。有■,翭矢一乘,骨镞,短卫(228)。志矢一乘,轩輖中,亦短卫(229)。
【注释】
(1)既:已也。请启期:请者,有司也;请启期,谓有司向丧主请示出殡之日期。宾:兼指已来之宾和未来之宾。
(2)夙兴:夙,早也;兴,起立,起身。设盥:盥,盥盆也;设盥,下文“陈鼎”,而设鼎先设盥,因举鼎必先盥也。
(3)陈鼎皆如殡:皆,皆三鼎也;如殡,如大殓既殡之奠。
(4)侇床:即尸床。
(5)俟:俟启殡也。
(6)丈夫髽:当为“丈夫免,妇人髽”,《经》有脱文。如初:如朝夕哭时门外之位也。
(7)即位:即堂下之位也。
(8)功布:灰治之布也,此用于拂柩之尘也。
(9)声三:声,噫歆也;声三,三有声以警觉神也。启三:三言启以先神将启柩也。命哭:已启见柩,故命主人男女以下哭也。
(10)烛入:一烛入于室中照撤奠,一烛入于堂照开殡律。祝降:周祝取铭而降也。与夏祝交于阶下:周祝与夏祝交事相接也,古礼吉事交相左,凶事交相右。
(11)取铭置于重:铭本置于重,上篇殡讫祝取于置于肂,今因启肂,故仍取而置于重也。
(12)踊无算:踊者,丧主也。
(13)迁于祖:迁,徙也;迁于祖,从殡宫徙于祖庙。轴:輁轴也,此特指运灵柩之车。
(14)重先:重有铭以表柩,故在先。
(15)奠俟于下:奠,即上“奠从”之奠;俟于下,于西阶下俟正柩之升设。(16)东即位:阶下东方之位也。
(17)置重如初:置重于中庭三分之一处,和殡宫时一样。
(18)席:奠席也。
(19)奠设如初:奠即“从奠”。巾之:堂上有风尘,故设巾以御挡之。升降自西阶:乃奠者之升降也。
(20)即位:即堂下位也。
(21)由足:出于柩南而东也。
(22)荐车:荐,进也;车,指死者生前所乘之车,用于此时亦谓之魂车。北辀(hōu):辀,辕也;车辕向北,以柩北首故。
(23)质明:质,正也;质明,天大亮。
(24)撤者:为将设迁祖奠而撤从设之旧奠也。
(25)乃奠如初:奠,即迁祖奠,此奠为迁柩朝祖而设,故谓之迁祖奠;如初,如从奠也,但从奠只陈醴酒脯醢,此奠则有牲肉等物,故实有异。
(26)主人:言主人而统主妇。
(27)马:驾车之马,每车二匹,计六匹。缨三就:缨,今称马鞅;三,三色(朱、白、苍)丝绳。就:成也。交辔:辔(p8i),驾驭牲口的缰绳;交辔,谓每两马之缰绳交结在一起。圉人夹牵之:圉(yǔ)人,养马之人;夹牵,在左右两侧牵着。
(28)御者执策:御,御车也,今谓之驾车;策,即马鞭。
(29)哭成踊:指主人哭、踊。出:马出也。
(30)宾出:迁祖事毕也。送于门外:送亦拜之,门即庙门也。
(31)有司请祖期:请,请示丧主;祖期,设祖奠的时间。请祖期还含有告宾的意见。
(32)侧:即昃(8),日西斜或日过中之时。
(33)乃载:载柩于车也。
(34)束:载柩之车亦称柩车,束即束棺于柩车。前束:束棺于车必前后束之乃得安固,故有前束有后束。
(35)饰柩:饰柩即饰棺,载棺于柩而后饰之。池:以棺为死者之官室,以池像此宫室之承霤,以竹为之,状如小车笭(笭通“軡”,车轼下面纵横交结的竹木条),以青布盖其上。古丧礼,君三池,大夫二池,士一池。纽前■后缁:饰柩时以白布围于柩之四周称之帷,以白布覆于柩之上面称之荒,纽即联结帷与荒者,要求前红后黑,前后左右各一纽。齐三采:齐,柩车顶端之圆盖,高三尺,径二尺余;三采,以三色缯为之,上红中白下苍(青),并充之以絮,使之高起。
(36)披:以帛横络棺上而以两头贯穿棺束并出其余使人执之,以保障棺柩不致倾覆也。按古丧礼,天子十二披,诸侯八,大夫六,士四。
(37)属引:属,犹著也,即今所谓“抢系”;引,柩车有前后辕、前后辂,以长绳属辂两端而人引之曰“引”。
(38)明器:即鬼器,与人器对言,亦谓之“送死”之器。乘车:即上所云“荐车”。
(39)折:棺入葬后置于棺之上的木架,其上再放席,席上又置抗木。
(40)抗木:抗,御也;抗木,所以御止土使不陷入圹者,加于席上,其纵其横以能掩其圹(葬居)为准。缩:纵也。
(41)加抗席三:加,加于抗木之上;抗席,所以御尘也,用苇做成,其长亦当与圹齐;三,即三重。
(42)加茵:加,加于抗席之上;茵,所以藉棺使棺不亲土也。疏布:大功粗疏之布。缁剪,剪,浅也;缁剪,即浅黑色也。有幅:有缘边也。亦缩二横三:其数与抗木同。
(43)器:即明器。西南上:谓以最西一行之南头为上。
(44)苞二:苞,通“包”,用苇制成;二,即两只,一以裹羊肉,一以裹豕肉。(45)筲三:筲,用菅草编成的筐;三,即三只,一盛黍,一盛稷,一盛麦。(46)瓮三:瓮,一种瓦器;三,即三只,一盛醯,一盛醢,一盛屑。屑:杂碎众多之貌,此指姜桂之屑。
(47)■:亦瓦器也。
(48)木桁(h4ng):即木架。
(49)用器:日常使用之器具。杅通“盂”,盛水之器。盘、■:盥器也。(50)流:■口也。
(51)有燕乐器可也:燕乐器,燕饮、奏乐之器;可也,许用而不必定用也。(52)役器:即师役之器,或曰兵器。甲:铠甲。胄:头盔。干:盾牌。笮(6):竹制的盛箭器。
(53)燕器:燕居安体之器。翣(sh4):大掌扇。
(54)巾席俟于西方:巾席,即所撤奠之巾席;俟于西方,祖奠将用焉。
(55)主人:兼言丈夫、妇人。
(56)商祝御柩:前启殡时商祝拂柩用功布,故此御柩亦执功布也。乃祖:上载柩于车时,柩仍北首向内,今还柩车使向外,为行之始也。
(57)踊,袭:主人之踊、袭也。
(58)还车不还器:还车,车调头;不还器,陈器时已南上,有行意,故不须移动方向。
(59)祝取铭:祝,指周祝;取铭,铭之事,周祝主之,奠之事,夏祝主之,不相乱也。
(60)还重:重本面北,今使之面南。
(61)布席:有司铺席于柩东偏南处。乃奠如初:乃奠,设祖奠也;如初,亦尸右柩东,非谓与初同处。
(62)宾出:以祖奠事毕,故出也。
(63)入,复位:指主人入内,复堂下柩东之位。
(64)公赗:公,国君也;赗,送也,助主人送葬的车马、束帛等财物。玄纁束:士丧礼,玄三以法天,纁二以法地,玄指黑色帛,纁指浅黄色帛。马两:即两马,士制也。
(65)马入设:设于庭中,在重南。宾奉币:宾,使者;币,玄纁也。当前辂:即柩车之西。
(66)栈左服:栈,柩车也;服,车厢也。
(67)宰:冢宰。
(68)士:特指胥徒之长。入,复位:入庙门,复柩东之位。
(69)宾:指卿大夫士之使者。
(70)摈者出请:主人不迎于门外,异于君赗也。出告须:出告之辞是:“孤某须矣”,意即主人正等着。
(71)致命如初:亦如国君之使者“由马西,当前辂,北面致命。”
(72)拜于位:于柩车东边位拜谢。非君命不出,是以拜于位也。
(73)奠币如初:亦奠于栈左服,即柩车车厢中的左边。
(74)将命:就“致命”也。
(75)士:亦为胥徒之长。
(76)赙(fù):指以财物助人办丧事。
(77)主人出门左:门,庙门;左,门东。宾之赙不入庙门,故主人不得不出也。(78)宾坐委之:宾以主人在哀戚之中,不亲受人物,故坐委之,以明不敢授之意。
(79)反位:宰位本在主人之后,故反位即返主人身后之原位。
(80)器:盛赙物之器具。捂受之:捂,对面;捂受之,谓家宰亲受之。
(81)又请:三请也。拜送,入:皆指主人。
(82)赠:送也。
(83)就器:就,成也;就器,已成之器。陈:明器之陈。
(84)所知:即下文“知死者”、“知生者”也,兼指朋友。
(85)知死者:和死者相知之人。知生者:和死者亲属相知之人。
(86)书赗于方:赗,举赗而兼指奠、赙、赠三者;方,板也;书赗于方,说的是将赠物之人名和赠物之数记载于方板上。若九,若七,若五:所送之物有多有少,故行数不同,但行数多不过于九,少不下于五。
(87)书遣于策:遣,犹送也,指送死之物,为明器之属;策,简也,宽于方板。如初:如小殓时,不用官。
(88)门内之右:即庭之东,为主人众主人之位。
(89)陈鼎五:羊、豕、鱼、腊、鲜兽各一鼎也。如初:如大殓奠时。
(90)离肺:无切肺也。
(91)豕亦如之:亦亦左胖、髀不升、离肺也。豚解:分解为前两肢、后两肢、脊、胁也。
(92)如初:和殡时设奠相同。
(93)脾析:百叶也。蜱:蚌也。
(94)糗(qiǔ):炒熟的米、麦等谷物,捣成粉,制成饼等。
(95)陈器:器,即明器;陈器,因夜间殓藏之,故于天明复陈之。
(96)执烛,侠辂:执烛者二人,一点于柩车前辂之东,一立于柩车前辂之西。
(97)宾入者:为助葬来也。拜之:拜于内位。
(98)撤者入:自重北向西而撤。设于西北:改设于柩车西北、序西南。
(99)撤者东:由柩车北而东。鼎入:举入陈之于重的东北,面向西,以北为上。乃奠:设遣奠也。
(100)豆南上綪:先设百叶于西南,次设蚌酱于百叶之北,继设葵菹于蚌酱之东,后设蜗酱于葵菹之南。笾蠃醢南:先设枣于蜗酱之南,再设米粉点心于枣之南,继设粟于米粉点心之东,后设于肉于栗北。
(101)俎二以成:成,犹并也;俎二以成,谓羊俎与豕俎并,鱼俎和腊俎并,皆设于豆之东和笾之北。不綪:鱼俎在羊俎之东,腊俎在豕俎之东,二者皆从南为始,不自北屈而南,是不綪也。
(102)特鲜兽:特,特别,单独;特鲜兽,鲜兽俎特设于豕、腊二俎之北。
(103)抗:举也。
(104)出自道:出从门中央也。道左:门外之东也,即门东主人出门接宾之位。
(105)车各从其马:每车二马,马前车后。西面:门外之东也。
(106)踊如初:如同撤祖奠时一样。丧主、主妇哭、踊。
(107)下体:谓牲之前后四足。
(108)不以鱼腊:明苞牲惟用牛羊,牛羊正牲,鱼腊非正牲,故不用。
(109)行器:器即明器,因已出庙而行,故称行器。茵:举茵以兼折及抗木、抗席。苞:举苞以兼筲、瓮、■。器:用器。序从:次第也。
(110)踊如初:亦和撤祖奠时一样,丧主、主妇哭、踊。
(111)主人之史请读赗:主人之史,士之私臣掌文书者;请,请示主人;读赗,宣读礼单。执算从:执算者,史之助手,从,从史也。
(112)哭者相止也:以史方有事于死者,不扰之。
(113)唯主人主妇哭:主人主妇悲痛至极,不能自止,故可以哭,然亦不踊。(114)烛在右:于史之右,照史读赗也。
(115)读书:史站着读礼单。释算则坐:史之助手望着计算赠物之数目。
(116)逆出:后入之执算者先出,先入之史后出。
(117)公史:为国君掌管典礼及文书者。
(118)读遣:读者,公史也;遣,入圹之物,即所谓陪葬品。
(119)以御柩:居柩车之前导引。
(120)执披:执披者士也,计八人,分别执于柩车两旁。
(121)乃行:柩车行也。
(122)出宫:柩车出宫也。
(123)邦门:城门也。由左听命,宾由右致命:左、右即柩车前辂之左右也。(124)宾升:宾即宰夫,升指升于柩车之前。实币于盖:置束帛于棺盖之柳中。
(125)复位:主人从柩而行,本在车后,因听命至前,今拜送宾讫,故仍返车后之位。乃行:亦谓柩车行也。
(126)圹:墓穴也。陈器:陈放送葬之明器。道:指墓道。
(127)茵先入:茵为棺之藉,当在棺下,故须先入墓穴而后下棺于其上。
(128)属引:除去棺饰和棺束,捆好下棺之绳索。
(129)窆(bi3n):落葬,即下棺。
(130)赠用制币:制币,一丈八尺长的束帛;赠用制币,主人以币赠死者于墓穴。(131)卒:赠毕也。袒:主人袒臂而拜宾,重其礼也。主妇拜宾不袒。主妇亦拜宾:拜女宾也。即位:各返其原位。拾踊三:拾,更也;踊三,哭踊三次;拾踊,主人与妇人与宾更迭而踊也。袭:谓主人穿好衣服。
(132)藏器于旁:器,即用器、役器;旁,即棺旁。加见:见,棺饰;加见,即加上棺饰。
(133)藏苞筲于旁:非见内棺旁,而是见外棺饰之旁。
(134)却之:仰也,即正面朝上。覆之:即正面朝下。
(135)实土三:实土,谓加土于抗木之上;三,指三匝。
(136)乃反哭:返回祖庙而哭。入,升自西阶,东面:指主人而言。
(137)升自阼阶:就妇人言。
(138)即位,就堂上西面位。
(139)宾吊者:众宾之长也。
(140)门外:庙门外也。启位:与朝夕哭位同。
(141)兄弟:指小功以下的同门兄弟。
(142)就次:就斩衰倚庐之丧次。
(143)犹朝夕哭,不奠:是日仍朝夕哭于殡宫,以其神灵在此也,所以不设祭席,则因无尸柩也。
(144)三虞:虞,丧祭名,意为“安”。
(145)卒哭:三虞后之祭名,始朝夕之间哀至即哭,至此祭则止也,仅余朝夕哭而已。
(146)班袝:班,次也;袝,卒哭之明日祭名,意谓将死者附祭于先祖。
(147)记:此为士丧、既夕二篇之总记。
(148)士处适寝:士平日常居于燕寝,有疾乃迁处于正寝。
(149)疾病:重病。外内皆扫:疾甚必有问疾之宾来问,故须外内皆扫,使其洁净也。
(150)亵(xi8)衣:内衣。
(151)御者:侍从之人。皆坐持体:因病者身不能转侧、手足不能屈伸故。
(152)男女改服:系衍文。属纩,以俟绝气:将新丝绵置于病人口鼻上,以验气之有无。
(153)绝:死也。
(154)乃行祷于五祀:行祷,病人垂危之际,孝子遣人分祷;五祀,指司命、中霤、国门、国行、公厉,古礼士只向门、行祈祷。
(155)卒:终也,今谓之死。
(156)主人啼,兄弟哭:啼,哀之深也;哭,哀之浅者。
(157)迁尸:置尸体于南边窗下床上。
(158)复者:招魂之人。招而左:从左至右、从右到左往返招之。
(159)上两末:两端向上弯曲。
(160)校:几之足。
(161)腢:肩头。
(162)赴:走先也,向国君报丧。
(163)君之臣某之某死:前“某”为士名,后“某”为亲属和死者名。
(164)兄弟:指大功以上在室者。
(165)众主人不出:前省“主人出”。
(166)不坐:谓床高可以不坐,由其便也。
(167)差盛之:差,有差别的选择,即择拣米之坚好者以饭尸;盛,盛于敦。(168)抗衾:抗,举也;衾,殓衾也。襢:通“袒”,此谓撤去床席。
(169)内御者:指女御,或谓女侍从。
(170)中带:有释为“套裤”的,不知当否。
(171)柱右齻左齻:顶住左右牙齿,使口开易含。
(172)广尺:东西宽一尺。轮二尺:南北长二尺。
(173)幕布:即帷幕之布。属幅:整幅,宽二尺二寸。长下膝:衣长至膝下。(174)有前后裳:凡裳前三幅,后四幅,明衣之裳亦如之。不辟:上下一样宽。长及觳(qu8):觳,脚背;长及觳,蔽足也。
(175)縓(qu4n):浅绛色,或谓红色;綼(b@):裳幅的缘饰;緆(x@):裳的下饰。(176)缁纯:纯,指饰衣;缁纯,谓衣领和袖口皆为缁(黑色)。
(177)设握:设于左手也。系钩中指,结于掔:谓“握”的两端各系有绳,先以绳的一端绕手掌一匝,继以另一端向上钩住中指,然后返回来两端于手掌后边打结。
(178)坅(qǐn):掘坑。
(179)隶人湼厕:隶人,罪人也;湼,塞也。
(180)陈衣:陈小殓衣。
(181)伦如朝服:伦,比也;伦如朝服,与朝服布同。
(182)棜(yù):长方形无足的木承盘。齐于坫:其南与堂隅之坫齐。
(183)篚(f7i):盛物的竹器。
(184)时:朝夕也。面枋(b@ng):枋,通“柄”,此指勺柄;面枋,谓勺柄向后。错:设于奠所。建之:插勺于醴酒中。
(185)辟奠不出室:室中苟有隙地,就便设奠,不必改设,故不出室。
(186)众主人:齐衰以下之亲属。
(187)说(tuō):通“脱”。
(188)三日绞垂:三日,丧事之第三天,实丧之第四天;绞垂,大功以上亲属绞束其散垂的腰绖。
(189)外■(b@):■:缝著;外■,从外面缝于武上(武谓冠卷,就今之帽沿)。缨条属:以通屈一绳缝于武上,其下垂者为缨。
(190)屦外纳:屦向外收束。
(191)无时:不定时,哀至则哭,非必朝夕而哭。
(192)歠(chuò):饮,啜。溢:通:“镒”,古计量单位,二十两为一溢,相当于1124升。
(193)恶车:粗恶之木车。白狗幦(m@):幦,义同“幭”,古时车轼上的覆盖物;白狗幦,即以白狗皮覆盖车前的横木。蒲蔽:蒲,蒲草;蔽,训为藩,即车藩;蒲蔽,用蒲草做车藩以御风尘。蒲菆(ōu):菆,剥掉皮的麻秸之类;蒲菆,指蒲草之茎。犬服:以白狗皮做兵器袋,一取其坚,二取其色与丧饰宜。木錧(gu3n):錧,同“輨”,毂端的铜铁;木錧,车輨平常用金,然丧时用木,此谓车轴两端用木键钉牢。约绥,约辔:约,绳也;绥,所引以上车之索;辔,御者所执以御马之索。木镳:镳,马具,与衔合用,衔在口内,镳在口旁;木镳,镳常以铁制成,此因丧事,故用木。齐:剪也。
(194)疏布裧(ch1n):裧,车上的帷幕;疏布裧,车帷用大功之布,此乃主妇之车与主人之车之所异者。
(195)贰车:副车也。摄服:摄,缘也;服,兵器袋。
(196)却之:言执帚之时末端向上。撤者:指撤宿奠者。
(197)比奠:比,犹先也;比奠,即奠之先。聚诸窔(y4o):窔,幽也,此指室的东南隅;聚诸窔,将垃圾灰尘等皆扫到室之东南隅。
(198)垂末内鬣:鬣,扫帚的末端;垂末内鬣,让末端下垂且向己身。
(199)燕养:平常所用供养。馈羞:馈,平时朝夕食物,非丧中之朝夕奠也;羞,四时之珍异,即时鲜果品。汤沐:洗头的热水。
(200)若:及也,与也。下室:燕寝。
(201)物土:物犹相也,相其地可葬与否。
(202)卜日:卜葬之日。
(203)昕(x9n):拂晓。
(204)庙:即祖庙和祢庙。
(205)入:入祢庙。先入:先柩而入。后入:后柩而入。在下:在堂下,即不升堂也。
(206)撤:撤从奠祭席。踊如初:亦要节而踊也。
(207)举奠:迁祢奠为从奠。巾席从而降:明举奠者先下堂,执巾、席者从其后而下堂。柩从:从举奠者下堂。序从:主人以下男女从柩而出。如初:和出殡宫时相同。适祖:朝祖。
(208)乘车:死者生前所乘栈车。鹿浅幦:用鹿皮覆盖车前横木。干:盾也。窄:矢箙,即箭袋。革靾(xi8):靾,马缰绳;革靾,皮缰绳。旃:旌旗。贝勒:勒,络也,马头络衔;贝勒,即饰有贝壳的马络。
(209)道车:死者生前朝夕上朝及平时出入所乘之车。朝服:平日视朝之服,玄衣素裳。
(210)槀车:田猎时所乘之车。
(211)载:指载柩于车。举奠:执迁祖之奠于手以俟也。
(212)墙:饰柩。
(213)刊:剥削之。无皮者直削之,有皮者剥而削之。
(214)茵著:著,充之以絮也;茵著,充于茵之表里之中。荼:茅草秀出之穗。绥:廉姜。泽:泽兰。
(215)菅筲:菅草编成的筲。其实皆沦:其实,内装黍、稷、麦;沦,浸渍。(216)还车:车,指荐车而非柩车;还车,调转车头向外。
(217)旁四人:前后左右各二人,即前左二人后左二人,前右二人,后右二人,每旁四人,计八人。
(218)赠币:宾客所赠之玩好。无常:无固定之数。
(219)堩(g8ng):道也。
(220)车至道左:车,乘车等;道左,墓道之东。
(221)殓服载之:取乘车、道车、槀车所载皮弁服、朝服、蓑笠等服殓而载之于柩车之中。
(222)视殓:视大殓之礼。卒事:谓大殓奠讫乃去。
(223)遂匠纳车于阶间:遂,遂人;匠,匠人;车,指柩车;阶间,祖庙东西两阶间。
(224)祝:指商祝。
(225)沽:粗也。
(226)弭饰:弭,弓的两端;弭饰,弓之两端以骨角为饰。亦张可也:弓可张开,却不能射。
(227)柲(b@):弓檠,保护弓的竹片。依挞:依,缠弦也,以韦为之;挞,箭溜也,亦以韦为之。
(228)■(d*):弓衣,以缁布为之。翭(hóu)矢一乘:翭,矢名;一乘,为四支,卫:同“羽”。
(229)志矢:习射之矢。轩輖(hōu)中:輖,车重,轩言车轻,輖言车重,引申为凡物之轻重;轩■中,谓矢前后之轻重均匀适中。
【译文】
夕哭后,有司向丧主请示启殡的日期和时间,并告之宾客。
次日早上起来,在祖庙门外设好盥盆。陈放三只鼎,都和大殓既殡之奠时所设一样,东边所设祭席也和大殓既殡之奠时所设相同。尸床设在堂下东西两阶之间。
两支火烛点燃后置于殡宫门外,俟启殡时用。男子“免”(通“絻”,古代丧服之一),妇人用麻束发,腰绖下垂,即位和朝夕哭时一样。妇人不哭,丧主叩拜宾客,入门后就堂下之位,袒露左臂。商祝免于袒露左臂,执大功之布从西阶进入,走到西阶尽头,但不登堂。商祝随即连续三次发出“噫歆”之声以警觉神灵;又连续三遍诏告神即将启柩;进而命丧主及家里男女等号哭。执烛者拿着火烛进来,周祝取铭下堂,与夏祝在阶下相遇,各从右侧走过。周祝将铭插于重上。丧主哭、踊不计数。商祝用大功之布拂柩之尘,用夷衾盖在灵柩上。
接着用轴车运灵柩到祖庙。插有铭的重在最前面,重之后是奠,奠之后是火烛,火烛后为灵柩,灵柩后又是火烛,然后是丧主及其亲属。
及至祖庙,由西阶抬灵柩上堂。奠于西阶下等着灵柩之升设,正面朝东,以北为上,丧主随灵柩之后上堂。妇人也跟着上堂,面向东。众主人于东阶下就位。在两楹柱间正柩,将灵柩放到夷床上。丧主站在灵柩的东边,向西视柩。和在殡宫时一样,置重于中庭三分之一处。拿席上堂,铺设在灵柩的西边。然后和原初一样陈设祭席,并用巾盖好以御挡风尘,设奠者由西阶上堂和下堂。丧主哭、踊不计数,下堂,拜谢宾客;在堂下东阶即位,哭、踊,穿衣。主妇及大功以上亲属经由柩南而至东阶,向西就位。
拉死者生前所乘之车进祖庙,与东边的屋翼对齐,车辕朝北。次日天亮,灭掉火烛。撤席者从东阶上堂,撤去旧奠后,从西阶下堂。继而为迁柩朝祖而于堂上设迁祖奠,和先前所设从奠一样,设奠者从西阶上堂和下堂。丧主在设奠者上堂时哭、踊,主妇在设奠者下堂时哭、踊。
接着牵驾车之马进祖庙,马缨由红、白、苍三色丝绳做成,入门后面朝北;每两马的缰绳交结在一起,由养马之人在左右两侧牵着。驾车之人手执马鞭立于马后。丧主哭、踊,牵马者右转身,牵马出门。宾客出门,丧主送至门外。
有司向丧主请示设祖奠的时间。丧主回答:“太阳西斜之时”。丧主进来,袒露左臂。载灵柩于柩车。丧主哭、踊不计数。束棺于柩车完毕,丧主穿好衣服,有司取下迁祖奠席,改设于柩车前束之旁。商祝装饰柩车:柩前挂竹制的“池”一个,用白布围上柩之四周称之帷,又以白布覆盖柩之上部称之荒,联结帷和荒的“纽”前红后黑,要求前后左右各一“纽”,柩车顶端之圆盖以三色缯为之,上红中白下苍(青),并充之以絮使之高起,没有贝饰。在棺之两侧各设二“披”以固棺柩。
用一长绳拴系柩车前辂的两端而以人引之。
送死之明器陈放在乘车的西边。先将“折”横放于地上。继放“抗木”,横的三根,竖的两根。然后加三重用苇做成的“抗席”于抗木之上。又加垫棺用的“茵”于抗席之上。茵用大功之布,染成浅黑色,有缘边,也是竖的两块,横的三块。陈列明器以最西一行之南端为上,按自南往北、又自北往南的格式排列。先是茵。继是盛羊肉和豕肉的苇包两只。再是用菅草编成的筐三只,一盛黍,一盛稷,一盛麦。然后是瓮三只,一盛醋,一盛豆酱,一盛“屑”。覆盖以大功之布。■两只,一盛醴酒,一盛酒。覆盖以小功之布。每器之下皆置一木架,各器皆用盖子盖好。日常使用之器具依次是:弓,矢,耒,耜,两只敦,两个盂,盘,■。■放在盘中,■口朝南。没有祭器。可以有燕饮、奏乐之器。
兵器依次是:铠甲,头盔,盾牌,竹制的箭袋。燕居安体之器依次是:杖,斗笠,大掌扇。
上述各器放好后,撤去祭席,并将所撤之奠的巾和席放在西边,以俟设祖奠时用。撤奠者入时男子哭、踊,出时妇人哭、踊,丧主袒露左臂。商祝执功布指挥柩车调头向外,为行之始。丧主哭、踊,穿衣,稍向南至灵柩前束处而立。妇人下堂,于东西两阶之间即位。出行时,调转柩车车头,但陈列的各种器具不必移动方向。周祝取铭置于茵上。两个人抬起重左转身,使重由面北转为面南。有司在柩车的东南边铺席,将祖奠设在尸的右边、柩车的东边,和先前一样。设奠者入时男子哭、踊,出时妇人哭、踊。又牵驾车之马进来,其礼仪和前一次一样。宾客出去,丧主相送。这时有司向丧主请示下葬的日期,丧主作答后进来,返回堂下柩东之位。
国君遣人送来助葬之物:黑色帛三束,浅黄色帛两束,马两匹。傧者出门请使者进来,并入告丧主。丧主放下丧杖,到庙门外迎接,不哭;然后自己先进来朝北立于门右,和众主人袒露左臂。牵马进门后设于庭中重的南边,国君使者捧拿束帛经由马的西边过来,站在柩车车辕的西边向北传达君命。丧主哭,叩拜,起立。使者置放束帛于柩车车箱的左边,继而出庙门。冢宰从丧主的北边过去,拿起束帛至东边收藏起来。
胥徒之长接过马缰牵马出去,丧主送使者到外门之外,拜谢后穿好衣服;进而入庙门,返回柩东之位,拿起丧杖。
卿大夫士遣使送助葬之物,由傧者传命。傧者出去请使者进来,并入告丧主,又出告使者,出告之辞是:“孤某须矣”——丧主正等着。
牵马进来设于中庭重的南边,使者捧拿束帛。傧者先进来,使者随从于后,经由马的西边过来,站在柩车车辕的西北向北传达卿大夫士之命,和国君使者传达君命一样。丧主于柩车东边位拜谢,不哭、踊。使者置放束帛和国君之使者置放束帛的位置相同。冢宰拿起束帛收藏起来和胥徒之长接过马缰牵马出去都和前面相同。使者出去后,傧者旋即出去请问使者是否还有事。使者若还赠送别的祭物,傧者就入告丧主,随即又出去引使者入门,使者传命和前面一样。胥徒之长接受使者赠羊和前面接受赠马时一样。使者出去后,傧者又出去询问使者是否还有事。使者若还赠送财物以助办丧事,傧者就又入告丧主。丧主走出庙门,向西站在东边;使者朝东转达卿大夫士之使命;丧主拜谢,使者坐下将所赠财物置放地上;冢宰从丧主的北边过来,向东端拿装有财物之器具,返回丧主身后之原位。如果所赠财物未装于器具之中,冢宰就直接从使者手中接过来。傧者又问使者是否还有事,使者告之事毕;丧主拜送使者,然后入庙。另有赠送助丧之物的使者来传达其主人使命,傧者出去请使者进来,并引使者入门,其仪节和前面一样。使者置放束帛的位置也和前面一样。如果所赠之物装在器具中,就坐下置放于地上。凡有传命送礼者,傧者必须询问是否还有事,俟告事毕,丧主方可拜送。要是兄弟,既可赠送助葬之物,亦可赠送祭物。要是朋友、熟人,则只赠送助葬之物,不赠送助祭之物。具体来说,和死者有深交的赠送助葬之物,和死者亲属(家人)有深交的赠送财物。由史将赠物之人名和赠物之数目记载于方板上,根据所赠之物的多少,或记九行,或记七行,或记五行。
又将所赠之明器记载于简策上,死者下葬之前,家中男女须行庙中轮流哭,不用官为之哭,和小殓时一样。晚上,要于门内右边点上火烛。
次日天亮,陈设五只鼎于庙门外,和大殓奠时一样。鼎中所盛:羊体的左半边,去髀,羊肠五段,羊胃五块,无切割的肺一块;猪亦如上,即猪体的左半边,去髀,未切割的肺一块,猪体分解为前两肢、后两肢、脊、胁,但不用猪肠和猪胃;鱼、干兽、鲜兽等和殡时设奠相同。在东边设的祭席为:四只豆,一盛百叶,一盛蚌酱,一盛葵菹,一盛蜗酱;四只笾,一盛枣,一盛点心,一盛栗,一盛于肉;此外还有甜醴酒和酒。将夜间敛藏之明器又陈列出来。灭掉庭中火烛,执烛者二人,一于柩车前辂之东,一于柩车前辂之西,皆向北而立。有宾客为助葬而入庙,丧主拜之。撤奠者入庙,男子哭、踊;改设于柩车西北、序西南,妇人哭、踊。撤奠者由柩车北边转而东去,这时抬鼎入庙,设于重的东北边,鼎正面朝西,以北为上,进而设遣奠。豆的设法为:先设百叶于西南,次设蚌酱于百叶之北,继设葵菹于蚌酱之东,后设蜗酱于葵菹之南;笾的设法为:先设枣于蜗酱之南,再设点心于枣之南,继设栗于点心之东,后设干肉于栗之北。俎的设法为:羊俎与豕俎并一起,鱼俎和腊俎并一起,皆设于豆之东和笾之北,以南为上,不目北屈而南。此外,鲜兽俎单独设于豕、腊二俎的北边,甜醴酒设于笾的西边,以北为上。设遣奠的人入时男子哭、踊,出时妇人哭、踊。
甸人抬重从门之中间出去,倚于门外的东边。牵马进门,又牵马从门之中间出去,车随马后;至门外套马于车,在门外的东边向西而待发,以南为上。撤奠者入庙,男子哭、踊,和撤祖奠时一样。先撤去覆巾,包在羊、豕的前后四足上面。不包鱼和干兽等非正牲。再撤去明器,按照先茵、折、抗木、抗席,继苞、筲、瓮、■,后弓、矢、耒、耜、甲、胄等器的次第撤出,车子随从于后。撤奠者出庙,妇人哭、踊,也和撤祖奠时一样。
丧主之私臣——掌管文书者——史请示丧主宣读礼单,史之助手执算随从史之后。史于柩车的东边、柩车前束的旁边向西而立。没有相者的命令不许哭泣,如有人哭,由相者制止之。只有丧主和主妇可以哭,然亦不踊。执烛者于史之右向南而立。史站着宣读礼单,史之助手坐着计算赠物之数目。读、算完毕,相者下令可以哭,灭掉火烛;史之助手执算先出去,史执记有礼单的方板后出去。为国君掌管典礼及文书的公史向东立于西边,下令不许哭,丧主、主妇等皆止哭。公史宣读陪葬物品清单,完毕后命哭,灭掉火烛,公史出去。
商祝执拿小功之布于柩车之前导引。士八人于柩车两旁执披。丧主袒露左臂。柩车始行,死者家人和亲属哭、踊不计数。柩车行至大门之外,丧主哭、踊,穿好衣服。行至城门,国君遣宰夫赠送黑色和浅黄色束帛;丧主放下丧杖,不哭,于柩车前辂的左侧听命;宰夫则于柩车前辂的右侧传达君命。丧主哭、踊,叩拜宰夫。宰夫登上柩车,置束帛于棺盖之柳中,然后下车。丧主拜送,返回车后之位,拿起丧杖,旋即柩车继续前行。
柩车行至墓穴,陈放送葬之明器于墓道东西两侧,以北为上。茵先放入墓穴。接着除去棺饰和棺束,并系好下棺之绳。丧主袒露左臂。众主人于东边向西而立,以北为上。妇人于西边向东而立,都不哭。于是落葬。丧主及亲属哭、踊不计数,丧主继而穿好衣服;丧主将一一丈八已长的黑色、浅黄色束帛赠给死者,置于墓穴之中;然后向死者叩拜,哭、踊和先前一样。完毕,丧主袒露左臂,拜谢宾客,主妇则拜谢女宾;然后丧主和主妇各返其原位,丧主和妇人和宾客轮流哭、踊,各三次,丧主穿好衣服。有宾客辞行,丧主须拜送。置放用器、役器于棺旁,加上棺饰。又置放苇包和筲于棺饰之旁。继而加折,正面朝上;加抗席,正面朝下;加抗木。之后又加三匝土于抗木之上。丧主向加土之人拜谢后,返回原位,哭、踊、穿衣如前。
落葬后返回祖庙而哭,丧主人门,从西阶上堂,面朝东而立。众主人于堂下向东面立,以北为上。妇人入门,从东阶上堂,男子哭、踊。
主妇入室,哭、踊,出室后就堂上西面位,妇人和男子轮流哭、踊,各三次。众宾之长从西阶上堂,告慰丧主说:“这实在是无可奈何的事。”丧主叩拜。众宾之长下堂,出去。丧主送至庙门外,又叩首拜谢;进而皆至殡宫就位,和朝夕哭时所就之位相同,男子妇人轮流哭、踊,各三次。小功以下的同族兄弟辞行,丧主拜送。众主人出门,止哭,丧主关门。继而丧主与众主人拱手,就斩衰、倚庐之丧次。
同日仍旧朝夕哭于殡宫,但不设祭席。先举行虞祭仪式,共三次。
继举行卒哭仪式。次日,将死者附祭于其先祖之灵位。
[记]士有病就从燕寝迁居正寝,头朝东躺在北墙下。有病,当斋戒。养病皆须斋戒,撤掉琴、瑟等乐器。病重时当内外清扫,使其洁净。脱下内衣,穿上新衣。四位侍从皆坐于床边共同侍候病人。将新丝绵置于病人口鼻上,以验证病人是否还有气。男人不死于妇人之手,妇人也不死于男人之手。病人垂危之际,孝子遣人分祷于司命、中塯、国门、国行、公厉五祀。及病人谢世,长子啼,兄弟哭。旋即于南边窗户下设尸床,铺上床席,先铺苇席于下,继铺竹席于上,放好枕头,然后将尸体置于所设之床上。
招魂之人身穿朝服,左手执衣领,右手执腰,从左至右、从右到左往返招之。楔的外形犹如车轭,两端向上弯曲。用矮几拘正死者两脚,矮几之腿朝南,侍从坐着拿几。就床设奠,在床头,用吉利之器具。或用甜醴酒,或用酒,不用覆巾和祭勺。
向国君报丧,其辞为:“君之臣某死。”向母亲、妻子、长子报丧,其辞为:“君之臣某之某死。”
室中只有丧主和主妇坐。但大功以上兄弟中有命夫或命妇,也坐。
尸体停放室中时,如有君命来,丧主要出迎,众主人则不必出迎。
赠衣者将所赠之衣放在床上,不坐。赠衣者于室中西边户下向北传达其主人使命。
夏祝淘米,择拣其坚好者盛于敦中。四位侍者拿开殓衾,撤下床席,为死者浴尸。若是士之母亲病丧,则由四位女侍为其浴尸,不用笄固其发。准备“明衣”,若是妇人,则还须准备“中带”。洗尸完毕,将干净贝壳放回盛放贝壳的竹器之中,进而用贝壳顶开死者左右牙齿。饭含完毕,夏祝撤去剩余之米。接着用丝绵塞住死者两耳。于堂下东西两阶间掘坎,南北向;坎宽一尺,长二尺,深三尺;掘坎之上堆于坎的南侧。用土块垒灶以烧洗尸之水。死者的上衣和下裳用帷幕之布做成,袖子宽二尺二寸,衣长至膝下。下裳为前三幅、后四幅,其宽上下相350同,其长能遮住脚背。下裳的缘饰和下饰为红色。上衣的衣领和袖口为红色。设“握”于左手,其里贴着手心,“握”的两端各系有绳,先以绳的一头绕手掌一匝,继以绳的另一头弯曲向上钩住中指,然后两头皆返回手掌之后系结。甸人用土填平所掘之坎。罪人堵塞死者生前所用厕所。为死者穿衣,夜里,于中庭点上火烛。
次日天亮,灭掉火烛,陈设小殓用衣服。凡绞和单被所用之布皆和朝服之布相同。于东堂下设长方形无足的木承盘,南北向,其南端与堂隅之坫对齐。木承盘上陈设:两只■,一盛甜醴酒,放在北边,一盛酒,放在南边;盛物的竹器篚放在东边,南北向,内放四只角觯,两个木制祭勺,两个素勺;豆设在■的北边,两只一组并排;笾的陈设和豆一样。凡盛有祭品的笾、豆同时陈设,都要用巾覆盖。酒觯俟朝、夕祭时斟酒,用木制祭勺加于其上,夕柄向后;完毕,插勺于甜醴酒中。小殓之时,室中苟有空地,则就便设奠,不必出室改设。这时省去哭、踊之礼节。
凭尸之后,丧主袒露左臂,用麻束发,用麻带系腰;而齐衰以下之亲属则束以麻布带。于东阶行大殓,大夫从西阶上堂,向北立于西阶东边,以东为上,凭尸后,大夫反向下堂,返回原位。用覆巾盖好祭席,执烛者灭掉火烛,出去,从东阶下堂,又从主人的北边朝东走去。
殡后,丧主夫掉发饰。丧事第三天,大功以上亲属绞束其散垂的腰绖。制冠用布六升,以通屈一绳从外面缝于帽沿上,其下垂者为缨。斩衰之服用布三升。鞋向外收束。丧杖根部在下,竹杖、桐杖也不例外。
孝子居于倚庐,睡于草苫,以土块为枕。不脱掉首绖和腰绖。昼夜之间哀至即哭,不定时。不是丧事不与交谈。早晚喝粥,均以一溢米为量。
不吃蔬菜和果品。丧主乘坐粗恶木车:以白狗皮覆盖车前横木,用蒲草做车藩以御风尘;用蒲草之茎作赶车的鞭子;用白狗皮制成兵器袋,车轴两端用木键钉牢,升车之索和御马之索皆用绳,马衔用木制的;马之鬃毛不必修剪。主妇乘的车和丧主的相同,不过其车帷以大功之布为之。副车之兵器袋用白狗皮镶边,其他情况和丧主乘车一样。
每月初一,童子用左手执拿扫帚,扫帚末端朝上,跟随撤宿奠者入门。设新奠之先,撤去宿奠,拿开奠席,打扫室内卫生,将杂物灰尘等皆扫到室之东南隅;和先前设奠时一样铺席。设奠完毕,扫地的童子执拿扫帚,末端下垂且向着自己的身体,跟随执烛者向门外东边走去。平常所用供养:朝夕食物、时鲜水果,洗头的热水等,其陈设和死者生前一样。逢每月初一和荐新之时,祭席当设于正寝而不设于燕寝。
筮葬居之前,冢人先相其地可葬与否。卜葬之日,先告知主妇:“吉”;主妇哭,妇人皆哭;主妇上堂,妇人皆止哭。
启殡那天拂晓,室内室外都不哭。夷床和輁轴设于西阶的东边。
设奠于祖、祢二庙,先设奠于祢庙,和小殓奠时相同,继而启殡。
朝过祢庙,将重置放于门外的西边,面朝东。灵柩抬进祢庙,从西阶上堂。将灵柩于两楹柱之间放正。设奠于西阶之下,面朝东,以北为上。
丧主上堂,于灵柩东边向西而立。众主人于东边就位,妇人随从丧主上堂,面朝东。将奠从西阶下升设于堂上灵柩的西边,设奠者上堂、下堂皆走西阶,设奠者上堂时男子哭、踊,设奠者下堂时妇人哭、踊。执烛先于灵柩进入祢庙的,上堂后于东楹柱的南边向西而立;后于灵柩进入祢庙的,在堂下于西阶的东边向北而立。丧主下堂,于东阶下就位。然后撤去旧奠,准备更设新奠,撤奠者从西阶上堂和下堂,上堂时男子哭、踊,下堂时妇人哭、踊,和先前一样。
祝与执事撤去祢奠先下堂,执巾、执席者随队于后下堂,抬灵柩者也跟着下堂,堂上男女又从柩而下堂,凡此次第皆和出殡宫时相同,继而开始朝于祖庙。将死者生前所乘栈车拉进祖庙:用鹿皮覆盖栈车前面横木,盾牌、箭袋、皮制马缰、旌旗和皮弁服皆载于车上,马缨、马辔和饰有贝壳的马络皆悬于车前横木。继将死者生前朝夕上朝及平时出入所乘之车拉进祖庙,车载死者往昔视朝之服。最后将死者生前田猎时所乘之车拉进祖庙,车载蓑衣和斗笠。将载灵柩于柩车,祝和执事端举迁祖之奠席于户西,向南而立,以东为上。灵柩在柩车上束好后,下来于柩车前束的旁边设莫席,铺席于柩车的西边。覆巾于奠席后,饰柩。抗木剥皮削平。茵中所充为茅草秀出之穗,外加些廉姜和泽兰。苇包用三尺长的芦苇编成。用菅草编成的筲三只,一盛黍,一盛稷,一盛麦,黍、稷、麦皆用水浸过。始发,乘车调头向外,然不改变位置。执披者前左、后左、前右、后右各二人,每旁四人。凡宾客所赠之玩好,无固定之数。凡设奠用之点心,不必经过油煎。
只有国君之命方能止柩于道,其他情况可不予理睬。乘车等行至墓地,正面朝北停于墓道的东边,以东为上。柩车行至墓穴,取乘车、道车、槀车所载皮弁服、朝服、蓑笠等载之于柩车之中。葬毕而归时,不驱赶车子速归。
国君临视大殓之礼,若有事在身则不必等待设奠,灵柩加盖后就出来;若因故未赶上视殓,至加盖于棺时才到场,则须等到设奠完毕后才能出去。
灵柩放正后,宾客出去,遂人和匠人将柩车纳入祖庙东西两阶之间。
祝于丧主的南边、柩车前辂的旁边设祖奠,以北为上,用巾盖好。
陪葬之弓箭要新的,但做工不必精细,弓之两端以骨角为饰,弓可张开,却不能射。有弓檠,上有韦制缠弦和箭溜。有缁布做成的弓衣,内装“翭矢”四支,为骨质箭镞,短羽。又装习射之箭四支,箭前后之轻重均匀适中,亦为短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