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姜嫄简狄

洪迈

【原文】

毛公注《生民》诗,姜嫄生后稷“履帝武敏歆”之句,曰:“从于高辛帝而见于天也。”《玄鸟》诗,“天命玄鸟,降而生商”之句,曰:“春分玄鸟降,简狄配高辛帝,帝与之祈于郊祺而生契,故本其为天所命,以玄鸟至而生焉。”其说本自明白。至《郑氏笺》始云:“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祺时,有大人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如有人道感已者,遂有身,后则生子。”又谓:“鳦遗卵,简狄吞之而生契。”其说本于《史记》,谓:“姜嫄出野,见巨人迹,忻然践之,因生稷。”“简锹行浴,见燕堕卵,取吞之,因生契。”此二端之怪妄,先贤辞而辟之多矣。欧阳公谓稷、契非高辛之子,毛公子《史记》不取履迹这怪,而取其讹缪之世次。按《汉书》,毛公赵人,为河间献王博士,然则在司马子长之前数十年,谓为取《史记》世次,亦不然。盖世次之说,皆出于《世本》,故荒唐特甚,其书今亡。夫适野而见巨迹,人将走辟之不暇,岂复故欲践履,以求不可知之飞鸟堕卵,知为何物,而遽取吞之。以古揆今,人情一也。今之愚人未必尔,而谓古圣人之后妃为之,不待辨而明矣。

【译文】

汉人毛公注《生民》诗,关于姜嫄生育后稷一事,有“履帝武敏歆”之句,注释说:“姜嫄配于高辛氏帝喾而为天所见。”《玄鸟》中,有“天命玄鸟,降而生商”一句,毛公作注说:‘春分时燕子飞来,简狄配高辛氏帝喾帝喾和简狄为求子而在郊外向上帝祈祷,因而生下了商的祖先契,所以契是受命于天,在燕子到来时才出生的。”这种说法本来已经很明白了。但到东汉郑玄所作的《郑氏笺》中又解释说:“帝,就是上帝;敏,就是大拇指。在郊为求子祈祷时,见到大人走过的足迹,姜嫄踩进去,其足不能塞满足迹,又踩大人足迹约拇指之处,姜嫄心体忻然如有人道附身,于是就有了身孕,后来就生下了儿子后稷。”又说:“燕子丢下燕蛋,简狄把它吃掉后生下了契。”此说法本出于《史记》,《史记》中说:“姜嫄到野外,见有大人足迹,忻然踩进去,因而生下了后稷。”“简狄去河边洗浴,见到燕子掉的蛋,拾起后把它吃掉,因此生下了契。”这两则记载很是荒诞无稽。先贤辞而不引用和对它的批驳已经很多了。欧阳修认为后稷、契都不是高辛氏帝喾之子,毛公在注《诗》中没有采用《史记》中姜嫄踩巨人足迹的说法,而采用了更为荒谬世次之说。需要说明的是,《汉书》中记载的毛公是赵地人,曾为河间献王的博士,这样的话,他则生活在司马迁之前数十年,说他采用《史记》世次之说,也不大可能。大概世次之说,都是出于《世本》一书,其书内容特别荒唐,该书今天已亡佚。人去野外见到巨大的足迹,逃避犹恐不及,岂有故意踏踩它,以求难以预知的所谓吉祥?飞燕掉下的蛋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就马上拾起来吃掉?从古到今,人情世故都是一样的,今天也不会以此来愚弄人,而他们却说古代圣人的后妃这样作,其荒唐可笑,不用反驳它人们就很清楚了。

【作者简介】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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