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浯溪留题

洪迈

【原文】

永州浯溪,唐人留题颇多,其一云:“太仆卿分司东都韦瓘,大中二年过此。余大和中以中书舍人谪宦康州,逮今十六年。去冬罢楚州刺史,今年二月有桂林之命,才经数月,又蒙除替,行次灵州,闻改此官,分司优闲,诚为忝幸。”按《新唐书》:“瓘仕累中书舍人,与李德裕善,李宗闵恶之,德裕罢相,贬为明州长史,终桂管观察使。”以题名证之,乃自中书谪康州,又不终于桂,史之误如此。瓘所称十六年前,正当大和七年,是时,德裕方在相位,八年十一月始罢,然则瓘之去国,果不知坐何事也。

【译文】

在永州(治今湖南零陵)浯溪的石间,唐代人留下的题名石刻很多,其中有一条写道:“太仆卿分司东都韦瓘,宣宗太中二年路过这里。我于文宗大和年间以中书舍人的身份被贬请到康州(今西藏昌都地区)作官,至今已十六年。去年冬天在楚州(今江苏淮河以南、吁始以东,宝应、盐城以北地区)刺史任上被罢官,今年二月又接到赴桂林作官的任命,在桂林才刚几个月,又蒙朝廷授职改任,行路停在灵川(今属广西)时,得到通知又改任此官,分司是个待遇优厚又悠闲的职务,确实令我感到有幸。”按《新唐书》记载:“韦瓘接连任中书舍人,他与宰相李德裕十分友好,所以监察御史李宗闵很憎恶他,德裕罢相后,他被贬为明州(治今浙江省郸县)长史,死于桂林观察使任上。”现在用石上题名来证实,韦瓘是从中书舍人被贬请到康州,又不是死于桂林,正史的错误竟到这种地步。韦瓘所说的十六年前,正相当于大和七年,这时,李德裕正在宰相位上,到大和八年十一月才罢相,既然如此,韦瓘的离开京都,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事情啊!

【作者简介】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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