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人物以义为名

洪迈

【原文】

人物以义为保者,其别最多。仗正道日义,义师、义战是也。众所尊戴者曰义,义帝是也。与众共之曰义,义仓、义社、义田、义学、义役、义井之类是也。至行过人曰义,义士、义侠、义姑、义夫、义妇之类是也。自外入而非正者曰义,义父、义儿、义兄弟、义服之类是也。衣裳器物亦然。在首曰义髻,在衣曰义襕、义领,合中小合子曰义子之类是也。合众物为之,则有义浆、义墨、义酒。禽畜之贤,则有义犬、义鸟、义鹰、义鹘。

【译文】

人和物用“义”为名的,分门别类最多。主持正义、维护百姓利益的叫义,如义师、义战。大众所尊重拥戴的叫义,如义帝。与大众共享或共同从事的叫义,如义仓,义社、义田、义学、义役、义井之类。至高无上、超过常人的行为叫义,如义士、义侠,义姑、义夫、义妇之类。外来而不是正统的叫义,如义父、义儿、义兄弟、义服之类。衣裳器用之物也是这样,如在头上的叫义髻,在衣服叫义襕、义领,盒子里有小盒子叫义子之类。把多类物品相混合,就有义浆、义墨.义酒。禽鸟牲畜中有善行的,就叫义犬、义鸟、义鹰、义鹘。

【作者简介】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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