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刘歆不孝

洪迈

【原文】

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刘歆事父,虽不载不孝之迹,然其议论每与向异同。故向拳拳于国家,欲抑王氏以崇刘氏;而歆乃力赞王莽,倡其凶逆,至为之国师公,又改名秀以应图谶,竟亦不免为莽所诛,子棻、女愔皆以戮死。使天道每如是,不善者其知惧乎!

【译文】

事奉父母孝顺,故而忠心可以移向帝君,因此寻求忠义大臣一定在于孝子的家门。刘歆事奉父亲,虽然历史没有记载他不孝的事迹,但是他的言谈议论常常跟其父刘向不同。因此刘向对国家忠心耿耿,主张贬抑王莽而推崇刘氏;而刘歆却极力赞颂王莽,助长了他的凶虐反叛,甚至做了王莽的国师,而且改名为刘秀以适应图试的预兆,最后也不可避免地被王莽诛杀,刘歆的儿子刘棻、女儿刘愔都被杀戮。假如天意经常能象这样惩恶扬善,不善良的人恐怕要知道畏惧了吧!

【诗人简介】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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