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爰盎小人

洪迈

【原文】

爰盎真小人,每事皆借公言而报私怨,初非尽忠一意为君上者也。尝为吕禄舍人,故怨周勃。文帝礼下勃,何豫盎事,乃有“非社稷臣”之语,谓勃不能争吕氏之事,适会成功耳。致文帝有轻勃心,既免使就国,遂有廷尉之难。尝谒丞相申屠嘉,嘉弗为礼,则之丞相舍折困之。为赵谈所害,故沮止其参乘。素不好晁错,故因吴反事请诛之。盖盎本安陵群盗,宜其忮心忍戾如此。死于刺客,非不幸也。

【译文】

爰盎是个真正的小人,每件事都是假借公言来报私人怨恨,出发点并不是竭尽忠诚一心一意为君上办事。他曾经做过吕禄的舍人,因此怨恨周勃汉文帝礼遇周勃,跟爰盎有什么相干?竟然说周勃“不是国家的忠臣”,说周勃并不能因吕氏的事争功,只是正好碰上诛杀诸吕成功罢了。于是使汉文帝有了轻视周勃的思想,周勃被免职回到封国之后,又使他遭受刑狱之难。爰盎曾经求见丞相申屠嘉申屠嘉没有礼待他,爰盎得宠后就到丞相住处去折损危难他。爰盎被赵谈害过,因此阻止赵谈作为皇上左右的陪乘。爰盎一直不喜欢晁错。因此趁着吴王造反的事情请求杀了晁错。爰盎家本来是安陵的一伙盗匪,怪不得他心怀猜忌残忍乖张到这种地步。他被刺杀,没有死于王法并不是什么不幸的事。

【作者简介】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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