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云中守魏尚

洪迈

【原文】

《史记》、《汉书》所记冯唐救魏尚事,其始云:“魏尚为云中守,与匈奴战,上功幕府,一言不相应,文吏以法绳之,其赏不行。臣以为陛下赏太轻、罚太重。”而又申言之云:“且云中守魏尚,坐上功首虏差六级,陛下下之吏,削其爵,罚作之。”重言云中守及姓名,而文势益遒健有力,今人无此笔也。

【译文】

《史记》和《汉书》所记载的冯唐救魏尚的事是大抵相同,冯唐在开始说:“魏尚作云中郡(治云中,即今内蒙古托克托)郡守,和匈奴打仗,向幕府呈报战功,有一句话说错了,执政官吏根据法律条文处分他,对他的奖赏未得施行。我认为陛下奖赏太轻、处罚太重。”并且又申述这件事道:“而且云中郡守魏尚,犯了呈报战功时斩首俘虏的人数中差了六颗人头错误,陛下就把他交由法吏审理,取削了他的官爵,进行了处罚。”重复说到云中郡守及其姓名,文章的气势就更加遒劲有力,现代的人没有这样的笔力。

【作者简介】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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