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王献之

王献之

【原文】

王献之字子敬,尤善草隶。幼学于父,习于张芝。尔后改变制度,别创其法。率尔师心,冥合天矩。初谢安请为长史①。太元②中,新起太极殿。安欲使子敬题榜,以为万代宝,而难言之。乃说韦仲将题灵云台之事。子敬知其旨,乃正色曰:“仲将魏之大臣,宁有此事。使其有此,知魏德之不长。”安遂不之逼。子敬年五六岁时学书,右军从后潜掣其笔,不脱。乃叹曰:“此儿当有大名。”遂书《乐毅论》与之。学竟能极。小真书可谓穷微入圣,筋骨紧密,不减于父。如大则尤直而寡态,岂可同年。唯行草之间,逸气过也。及论诸体,多劣右军。总而言之,季孟差耳。子敬隶、行、草、章草、飞白五体,俱入神。八分入能。

【注释】

①长史:官名。战国末年秦已置。汉之相国、丞相、太尉、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前后左右将军,以及建三公后的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皆置,为掾属之长,秩皆千石,丞相长史职权尤重。其后,为郡府官,掌兵马。唐制,上州刺史别驾下,有长史一人,从五品。至清,亲王府、郡王府置长史,理府事。

②太元:东晋孝武帝司马曜的第二个年号。

【译文】

王献之,字子敬,尤其擅长书写草书和隶书。幼年跟随父亲王羲之学习书法,后来专门学习张芝的章草。再后来改变先人的章法,开创新的方法,以心为师,随意为之,暗合自然的法则。起初谢安聘请王献之任长史。晋安帝太元年间,宫中新建一座太极殿。谢安想让王献之给太极殿题写匾额,作为流传万代的墨宝。谢安觉得不好直接开口,于是跟王献之讲前朝的韦诞魏明帝题写凌云台匾额一事暗示他。王献之明白他的意思,郑重严肃地说:“韦仲将是魏国的大臣,难道会有此事?假如有这样的事,提出诸如须有张芝笔、左伯纸等条件,是他知道魏国的仁政不会长久了。怎么知道不是逼使他这样做的呢?”谢安就此不再逼迫他。王献之五六岁时学习书法,一次父亲悄悄走到他身后用手拔他的笔,拔不下来,赞叹他说:“这个孩子在书法方面,将来一定会成大名的。”于是,亲手书写《乐毅论》给王献之王献之竟然很快临摹得达到以假乱真的极致。王献之写小楷,可以说是达到穷微入圣的境地。字的结构严谨缜密,一点也不比他父亲王羲之差。至于大楷则特别僵直而少变化,不可跟他父亲同日而语。唯有行书、草书造诣颇高,气韵飘逸,很少有人能比得上他。其他各种书体,多数都比他父亲王羲之要差。总而言之,父子二人的书法就像兄长与小弟之间一样,差距不大啊。王献之隶书、行书、草书、章草、飞白五种书体,都达到出神入化的境地,是精妙的艺术品。他的八分字写得也非常漂亮。

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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