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主要论述国家的政治、军事制度对战争胜利的保证作用。明确指出“制必先定”。所谓“制”(制度)包括:编制(卒伍偏列)、纪律(禁舍开塞)、“修号令”、“明赏罚”、“举贤能”等,其目的是“使天下非农无所得食,非战无所得爵,使民扬臂争出农战而天下无敌矣”。此外,还强调了对待战争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而不能仰赖他人的援助。
7、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则士不乱,士不乱,则刑乃明。金鼓所指,则百人尽斗。陷行乱陈,则千人尽斗。复军杀将,则万人齐刃,天下莫能当其战矣。
凡是统率军队,必须预先建立各种制度。各种制度建立了,士卒就不会混乱。士卒不混乱,纪律就严明了。这样,命令一经发出,成百的人都尽力战斗。冲锋陷阵时,成千的人都尽力战斗。歼灭敌军时,成万的人都协力作战,这样,天下就没有任何力量能够与它抗衡了。
8、古者,士有什伍,车有偏列。鼓鸣旗麾,先者,未尝非多力国士也,先死者,亦未尝非多力国也。损敌一人而损我百人,此资敌而伤我甚焉,世将不能禁。征役分军而逃归,或临战自北,则逃伤甚焉,世不能禁。杀人于百步之外者,弓矢也;杀人于五十步之内者,矛朗也。将已鼓而士卒相嚣,拗矢拆矛,抱朗,利后发,战,有此数者,内自败也,世将不能禁。士失什伍,车失偏列,奇兵损将而走,大众亦走,世将不能禁。夫将能禁此四者,则高山陵之,深水绝之,坚陈犯之。不能禁此四者,犹亡舟楫,绝江河,不可得也。
古时,士兵有“什伍”的编制,战车有“偏列”的编制。当击鼓挥旗发起进攻时,首先登上敌人城堡的,往往只是那些乐于为日出力的勇士,首先战死的,也往往是那些为国出力的勇士。如果只杀伤一个故人而我军却损伤一百人,这就等于大大地加强了敌人而严重地损伤了自己,可是平庸的将领却不能避免。士兵应征入伍后,刚编入部队就逃亡回家,或者刚上战场就自行溃败,这就会出现大量的逃散伤亡,可是平庸的将领却不能制止。敌人在百步之外,就应当用弓箭杀伤他们;在五十步之内,就应当用矛、栽杀伤他们。但是将帅击鼓传令时,士兵们却互相吵闹,把箭、矛折断,把戈戟抛弃,面对敌人而畏缩不前,战斗中出现这些情况,就是自己先溃败了,可是平庸的将领却不能禁止。战斗时士兵脱离了队伍,战车脱离了“偏列”,机动部队抛弃他们的将领自行逃走,其他士兵也随之溃散,可是平庸的将领却不能制止。将帅如能制止这四种情况发生,那么高山可以攀登,深水可以跨越,坚固的阵地也可以摧破。如果不能防止这四种情况发生,[要想战胜敌人,]就好比没有船只而想渡过江河一样,是不可能达到目的。
9、民非乐死而恶生也。号令明,法制审,故能使之前。明赏于前,决罚于后,是以发能中利,动则有功。
人们本来并不是好死厌生的。只是由于号令严明,法制周详,才能使他们奋勇向前。既有明确的奖赏鼓励于前,又有坚决的惩罚督促于后,所以出兵就能获胜,行动就能成功。
10、今百人一卒,千人一司马,万人一将,以少诛众,以弱诛强。试听臣言其术,足使三军之众。诛一人无失刑,父不敢舍子,子不敢舍父,况国人乎!
如今百人设一卒长,千人设一司马,万人设一将军,这是以少数人管辖多数人,以少数将吏去治理整个部队的事务。如果能听从我的统御方法,就可以驾驭三军之众。如果做到一个违犯者也不放过,就是父亲也不敢放过儿子,儿子也不敢放过父亲,何况对于一般的人呢!
11、一贼仗剑击于市,万人无不避之者。臣谓非一人之独勇万人皆不肖也。何则?必死与必生固不体也。听臣之术,足使三宰之众为一死贼,莫当其前,莫随其后,而能独出独入焉。独出独入者,王霸之兵也。
一个亡命之徒,持剑在持市上杀人,众人没有不躲避他的。我认为这并不是由于这个人特别勇敢而众人都无能。为什么呢?因为抱必死决心的人和贪生怕死的人,本来是不相向的。如果依照我的办法行事,可以使三军之众,就象一个持剑的亡命之徒那样,前进时敌人不敢抵抗,后退时敌人不敢追击,而能做到进退无阻。能够进退无阻的军队,那就是图王称霸的军队了。
12、有提十万之众而天下莫当者,谁?曰桓公也。有提七万之众而天下莫当者,谁?曰吴起也。有提三万之众而天下莫当者,谁?曰武子也。今天下诸国土,所率无不及二十万之众者,然不能济功名者,不明乎禁、舍、开、塞也。明其制,一人胜之,则十人亦以胜之也,十人胜之,则百千万人亦以胜之也。故曰,便吾器用,养吾武勇,发之如鸟击,如赴千仞之奚谷。
今国被患者,以重宝出聘,以爱子出质,以地界出割,得天下助卒,名为十万,其实不过数万尔。其兵来者,无不谓其将曰:“无为天下先战”。其实不可得而战也。
有统率十万军队而天下无敌的,是谁呢?是齐桓公。有统率七万军队而天下无敌的,是谁呢?是吴起。有统率三万军队而天下无敌的,是谁呢?是孙武子。现在各国一些杰出的将领,所统率的军队都不下二十万,其所以不能功成名就,就在于没有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如果明确建立了这些制度,一个人取得胜利,就会带动十个人取得胜利,十个人取得胜利,就会带动百人、千人、万人取得胜利。所以说,改善我们的武器装备,培养我们的战斗作风,军队一旦出动,就象鸷鸟捕食那样凶猛,象倾泻到深谷的急流那样势不可当。
如今有的国家遇到外患的时候,总是以贵重的珍宝作为礼品,以爱子作为人质,以国土割让给别人,用这些条件去乞求别国派兵援助,而派来的援军往往名为十万,其实不过几万罢了。而且当其出发的时候,他们的国君总是告诉他的将领说:“不要在别人之前进入战斗”。他们是根本不可能为你奋力作战的。
13、量吾境内之民,无伍莫能正矣。经制十万之众,而王必能使之。衣吾衣,食吾食,战不胜,守不固者,非吾民之罪,内自致也。天下诸国助我战,犹良骥騄耳之驶,彼驽马鬐兴角逐,何能绍吾气哉。
治理全国民众,没有什伍的制度,就没有谁能治理好他们。编成十万大军,就必须能用它们去取胜。如果这些军队,穿了国家的衣服,吃了国家的粮食,战不能胜,守不能固,这不是士兵的罪过,而是由于军内没有建立良好的制度或指挥不当的缘故。在这种情况下,纵然有别国军队帮助作战,而敌人好象一匹飞驰的骏马,援兵却象一匹迟顿的劣马,劣马去和骏马较量,这怎能有助于我军的气势呢。
14、吾用天下之用为用,吾制天下之制为制。修吾号令,明吾刑赏,使天下非农无所得食,非战无所得爵。使民扬臂争出农战,而天下无敌矣。故曰,发号出令,信行国内。
利用天下的财富来充实我们的国力,参考天下的制度来修订我们的制度。整肃号令,严明赏罚,使天下都知道不耕种的人不能得食,无战功的人不能得爵。鼓励民众奋勇争先地投入生产和战斗,这样就可以天下无敌了。所以说,号令一经发出,就必须取信于民而风行全国。
15、民言有可以胜敌者,毋许其空言,必试其能战也。视人之地而有之,分人之民而畜之,必能内有其贤者也。不能内有其贤而欲有天下,必复军杀将。如此,虽战胜而国益弱,得地而国益贫,由国中之制弊矣。
如果有人说他有战胜敌人的办法,可不能轻信他的空话,必须实践中考验他。要想兼并别国的土地,统治别国的人氏,必须国内贤才辅佐。如果在国内没有贤才辅佐,而想统一天下,必然招致兵败将亡的后果。即使侥幸获胜,国家也会因此而更加衰弱,即使攻占别国的土地,国家也会因此而更加贫困,这些都是由于国家制度有病,[不能选贤任能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