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O五则:教子勿溺爱

【原文】

子弟天性未漓,教易入也,则体孔子之言以劳之(爱之能勿劳物),勿溺受以长其自肆之心。子弟习气已坏,教难行也,则守孟子之言以养之(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勿轻弃以绝其自新之路。

【译文】

当子弟的天性尚未受到社会恶习感染,而变得浇漓时,教导他是不难的,因此应以孔子“爱之能勿劳乎”的方式去教导他,而不要太过分溺爱,增长了他自我放纵的心。当子弟习性已经败坏,不易教导时,要依孟子“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的方式教他,不要轻易地放弃,使他失去了自新的机会。

【注释】

未漓:尚未变得浇漓。

自肆:自我放纵。

【评语】

真正懂得爱的人,是爱之以方,而不是溺爱。因此在子弟还保持着纯朴的心时,要对他要求高些,使他养成刻苦自立的精神,这才是真爱。而溺爱会使他无法离开父母的照顾而生存,反倒害了他,到了放纵成习,便不好教育了。

“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是指有合乎中道的父兄来教育子弟,使他归于中道;有才的教导无才的,使他自觉自发。子弟就如长偏的小树,要由父兄像直木一般地去矫治他,千万不要轻易放弃,使他任意生长,那就更要长偏斜了。就像少年管教所的孩子,只要耐心地教导,给他灌输正确的观念,仍有机会成为有用的人。

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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