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O五则:饮食有节 男女

王永彬

【原文】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然人欲既胜,天理或亡;故有道之士,必使饮食有节,男女有别。

【译文】

饮食的欲望和男女的情欲,是人的欲望中最主要的。然而如果放纵它,让它凌驾于一切之上,可以使道德天理沦亡。所以有道德修养的人,一定要让饮食有节度,男女有分别。

【注释】

男女:指男女的情爱欲望。

【评语】

在人类的欲望中,最主要的便是饮食的欲望和男女的情欲。前者用于维持生命,后者用以延续种族。但是,人类更有精神的生命需要维持和延续。禽兽也有饮食男女,人类如果没有精神生命,和它们又有何分别?

所谓“人欲既胜,天理或亡”,因为无论饮食或是男女,其对象都是有限的,而欲望本身却是无穷的。若是放纵这些永远不能满足的欲望,去争夺有限的资粮和对象,很可能使道德沦丧,天理不彰。在人欲胜过天理的状况下,人很可能做出许多互相伤害、乃至于不仁不义的事。如此一来,身为万物之灵的人类,竟有仿佛禽兽啖食淫乐的行为,岂不可哀?

所以有德之士,必不使人类的心灵沦亡,因此在饮食和男女上,都要有一个节度和限制。饮食只要续命即要,无需太过豪奢,男女则有婚姻作法度。非三餐而食不合理,暴饮暴食亦不合理,非夫妻而合谓之淫,这些都是对饮食男女的一个法则和节度。如果社会上皆重饮食口腹而不重道德,男女淫奔而婚姻败坏,那么人性便要沦落了。

【诗人简介】

王永彬,字宜山,人称宜山先生,一生经历了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五个时期。著有《围炉夜话》、与《菜根谭》、《醉古堂剑扫》一起被称为“处世三大奇书”。

王永彬生于乾隆壬子年正月二十三亥时,卒于同治己巳年正月二十五巳时,享年七十有八。为南宋孝宗时王刚中之后,经两次迁徙,直到其父清朝乾隆间才迁往荆州府枝江县城西十五里石门坎(今湖北省宜都市枝城镇石门坎人)。年少时,其仲兄去世,一度面临辍学,后发愤始得入县学读书。他不喜科举,很晚才恩获贡生科名,为修职郎,参与编修同治版本《枝江县志》,担任“分修”。后候选教谕,因深受儒家思想熏陶,在教学中,先令学生修身,次教其治学,不以科举应试为唯一目的。并能身先士卒,修养己身而后教。同时对于乡人,见善必赏;见过必反复规劝,一定要使其彻底改正。

王永彬涉猎广泛,在著述授业之余,经史诸子书法医学皆习,尤好吟诗,其同郡文友王柏心为其撰写《勅授修职郎宜山王公传》记载:“公著述外,尤好吟咏,与高安周柳溪、彝陵(夷陵)罗梦生结诗社,号吟坛三友”。

王永彬为人不爱荣华富贵,生性纯茂冲远。光绪《荆州府志·卷五十七·艺文志》记载:“王永彬,字宜山,岁贡生,性孝友,隐居教授。邑令朱锡绶耳其名,虚心造访,永彬凿坯而遁。”与友人一起每酒醉高论,说到古忠孝义烈之事,则沾襟涕泗不能止。

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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