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七则:益友规我过

【原文】

何者为益友?凡事肯规我之过者是也;何者为小人?凡事必徇己之私者是也。

【译文】

哪一种朋友才算是益友呢?凡遇到我做事有不对的地方肯规劝我的便是益友。哪一种人算是小人呢?凡遇到自己做错事,只会一味地因私利而偏袒自己过失的便是小人。

【注释】

益友:对自己有益的朋友。

规:规劝。

徇:偏袒。

私:过错。

【评语】

益友和小人最大的不同点,即在益友与自己交往全以义为主,而小人和自己交往则以利为主。小人与自己交往既以利为主,若是自己所犯地过失于利有益,即使在义理上说不通,他也是一味地偏袒自己,只怕自己错得不够深,于利无图。倘若和利益无关的过失,既然无利可图,他也就不肯说了。因此与小人交,仿佛黑夜里走烂泥路,就算跌倒也,他也不会扶你一把,等到白天时走在待上,别人都会对你指指点点。

结交益友便不同了。仿佛在风和日丽的天气走进花园,身上沾的只有花香而不是烂泥,即使跌了一跤,益友也会帮你拭去脸上的泥巴。如此自己既不会犯下过失,也不会在德行上逐渐退步,走在路上别人只会闻到德的行芳香,而投以赞美的眼光。

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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