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对第二十四

议对第二十四

【原文】

周爰谘谋,是谓为议。议之言宜①,审事宜也。易之节卦,“君子以制度数,议德行”。周书曰,“议事以制,政乃弗迷”②。议贵节制,经典之体③也。昔管仲称轩辕有明台之议,则其来远矣。洪水之难④,咨四岳⑤,宅揆之举,舜畴五人⑥;三代所兴,询及刍荛⑦;春秋释宋,鲁僖预议⑧。及赵灵胡服,而季父争论⑨;商鞅变法,而甘龙交辨:虽宪章无算⑩,而同异足观。

【注释】

①宜:合理。

②“周书”三句:《尚书·周官》有“议事以制,政乃不迷”的话。

③体:体制,指要求。

④洪水之难:相传唐时洪水的灾难。

咨四岳:《尚书·典》有就洪水为灾向四岳咨询商议的记载。咨:和人商议。四岳:四方诸侯的首领,问四岳治理洪水的人选。

⑥宅:处在。揆:度量,度量人选。宅揆之举:举荐政务官。畴:谁,问谁可任。朝臣向舜推举禹、弃、契、皋陶、垂五人。《尚书·舜典》中有“舜畴五臣”的记载。

⑦刍荛(chúráo):打柴者,指老百姓。

⑧鲁僖预议:鲁僖公参与议论释放宋襄公的事。预:同“与”,参与。

⑨“赵灵胡服”二句:《史记·赵世家》载,战国时赵武灵王改革服装,改穿胡人服装,便于骑射,他的叔父公子成反对,展开了争辩。赵灵,赵武灵王。季父,即叔父公子成。

⑩宪章:法制,指写“议”的法则。无算:无数,指多。

【译文】

《诗经》说“于是诚心地访寻贤人来商量。”可见普遍的访问谋划就是说的“议”。“议”之所以说是说话得宜,就是因为考查事情仔细周密因而得宜。《周易》的《节卦》说:“君子用节制来制定法度,议论德行。”《尚书·周官》说:“按照一定的法度来议事,政事才不会迷误。”议事贵在有节制,这是经典的要求。从前管仲说,轩辕黄帝在明台上面议论国家大事。这就说明“议”的由来已经很久远了。在洪水的灾难里,便去询问四方诸侯的首领;推举出任政务的人选,舜和五位大臣筹谋商量。黄帝、唐、虞舜这三代所以兴盛,就是因为连打柴的老百姓的意见也征求到了。春秋时代楚国释放宋襄公,是因为鲁僖公参与商议了这件事。到战国时代,赵国的武灵王改革改穿胡人的服装,季父公子成和他展开了辩论;秦国的商鞅主张变法,大臣甘龙便和他交锋论辩。虽然争论根据的法则很多,其中同异的观点是很可观的。

【原文】

迄至有汉,始立驳议。驳者,杂也,杂议不纯,故曰驳也。自两汉文明,楷式①昭备,蔼蔼多士,发言盈庭②;若贾谊之遍代诸生,可谓捷于议也。至如吾丘之驳挟弓③,安国之辨匈奴;贾捐之之陈于珠崖④,刘歆之辨于祖宗⑤:虽质文不同,得事要矣。若乃张敏之断轻侮⑥,郭躬之议擅诛;程晓之驳校事⑦,司马芝之议货钱;何曾蠲出女之科⑧,秦秀贾充之谥⑨:事实允当,可谓达议体矣。

汉世善驳,则应劭为首;晋代能议,则傅咸⑩为宗。然仲瑗博古,而铨贯有叙;长虞识治,而属辞枝繁;及陆机断议11,亦有锋颖,而腴辞弗剪,颇累文骨:亦各有美,风格存焉。

【注释】

①楷式:典范。

②发言盈庭:发言之声满朝廷。见于《诗经》。盈,满。

③“吾丘”句:《汉书·吾丘寿王传》载,汉武帝时,丞相公孙弘上书主张禁民携带gōng弩,吾丘寿王认为使民不能自救而废弃学弓箭,不方便,所以反对这一主张。

贾捐之:《汉书·贾捐之传》载,汉元帝元年,珠崖郡反叛,出兵镇压结果却反叛更多,于是贾捐之主张放弃,元帝听从了他的主张。珠崖,今海南地区。

刘歆之辨:《汉书·韦玄成传》载,博士认为,汉武帝庙已过五世应毁,不宜为汉武帝建立宗庙,认为不能把他和祖宗并列祭祀。刘歆认为武帝功大,称世宗,不宜毁,哀帝听从了他,驳斥了这种主张。

⑥张敏:《后汉书·张敏传》载,汉章帝时人们认为杀了侮辱父亲的人,可以不死,后来据此制定了《轻侮法》。张敏上奏议否定了《轻侮法》。

⑦校事:刺探官民隐私的小吏,随便抓人加刑,罪名昭著,程晓于是上书主张取缔校事官职。

何曾:西晋人。《晋书·刑法志》说何曾认为妇女未嫁时,父母有罪应从罪,但是出嫁以后,不应该受母家牵连办罪,于是改定刑律。蠲:免除。

秦秀:西晋人。贾充:西晋武帝时官至尚书令,专以谄媚取容。《晋书·秦秀传》载,贾充子死后,用外孙继承其子,违反礼制。秦秀建议定贾充的谥号为荒。

傅咸:字长虞,善为奏议谏书。

11断议:指陆机论《晋书》的断限。

【译文】

到了汉代,才开始设立驳议制度。“驳”,就是杂的意思。议论的意见很多不纯,所以叫做驳。自从两汉礼制昌明,作为模范的仪式明白具备,人才济济,发言议论的声音充满了整个朝廷。如贾谊代表所有的朝臣发表的意见,可以算得上发表议论敏捷的人了。至于吾丘寿王批驳禁止百姓挟带gōng弩的主张,韩安国">韩安国辩论不宜对匈奴进行进攻的问题,贾捐之反对继续派兵镇压珠崖叛乱的意见,刘歆汉武帝建立宗庙的辩护:虽然各自的质朴和文华不同,但是都抓住了辩驳的问题的要点和叙述的要领了。至于张敏请求废弃《轻侮法》,郭躬为秦彭的辩护,程晓建议废除校事官一职,司马芝议论恢复五铢钱的制度,何曾主张免除株连出嫁女的法律条文,秦秀贾充定谥为“荒”的奏议,都是事实确当公允,可以说是明白了“议”这种体制了。

汉朝善于写驳议的,以应劭为首领;晋朝作议的能手,则以傅成为第一。应劭博古通今,所以他的驳议议论通贯有条有序;傅咸懂得国政的治理,然而他做议文却文辞重复琐碎。到陆机议论编写《晋书》所载历史的断限,颇有锋芒,但是辞采过多没有删削,显得累赘,损害了文章的骨力;但也各有自己的优点,保持了各自的风格。

【原文】

夫动先拟议,明用稽疑①,所以敬慎群务,弛张治术。故其大体所资②,必枢纽经典,采故实③于前代,观通变于当今:理不谬摇其枝,字不妄舒其藻。又郊祀④必洞于礼,戎事⑤必练于兵,田⑥谷先晓于农,断讼务精于律。然后标以显义,约以正辞,文以辨洁⑦为能,不以繁缛为巧;事以明核为美,不以环隐为奇:此纲领之大要也。若不达政体,而舞笔弄文,支离构辞,穿凿⑧会巧,空骋其华,固为事实所摈⑨;设得其理,亦为游辞所埋矣。昔秦女嫁晋,从文衣之媵,晋人贵媵而贱女⑩;楚珠鬻郑,为薰桂之椟,郑人买椟而还珠。若文浮于理,末胜其本11,则秦女楚珠,复在于兹矣。

【注释】

①明用稽疑:见于《尚书·洪范》。稽疑,考查疑点。

②资:凭,依。

③实:典故史实。

④郊祀:祭祀。郊:祭天。

⑤戎事:军事。

⑥田:耕田。

⑦辨洁:辨析明洁。

⑧穿凿:牵强附会。

⑨摈:遗弃、排除。

⑩“秦女嫁晋”三句:《韩非子">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秦君嫁女与晋公子,穿文绣衣的陪嫁女七十人,晋人爱陪嫁女儿贱秦君女。文衣,纹彩华丽之衣。媵(yìng),陪嫁的女人。

11末:指“议”的形式。本:指“议”的内容。

【译文】

有行动先要比较议论,明察可疑的事,为了恭敬谨慎地处理各种事务,使得统治的方法紧张和放松合适。所以写“议”的主要依据,一定以经典的内容为关键;采取前代的典故史实,观察当今的各种继承变化,说理不荒谬,用字不随便。还有,祭天祭神一定要熟悉礼仪;论军事方面应很熟悉兵法;议论田谷庄稼方面一定先要通晓农事,判断官司方面的议文务必要精通法律。然后突出论点来显示它的意义,用严正的文辞加以概括,文辞明辨简洁为确当,不以繁冗缛丽为妙;叙事述理以明确扼要为美,不以曲折隐晦为奇特。这些就是写作议这种文体的纲要。如果写议文不注重要解决国家政务中的问题,而只是玩弄笔墨,文辞支离破碎,内容牵强附会,徒然运用辞藻,终为客观事实所摈弃。即使说得有道理,也要被浮游的文辞所埋没。从前秦国的国君把女儿嫁给晋国公子,随从陪嫁女都穿着彩衣、打扮得很漂亮,结果晋人看重陪嫁的女子而看不起君王的女儿;楚国人把珠宝装在用香料熏过的精致的匣子里,后来宝珠卖给郑国人,结果郑国人买了匣子而退还了宝珠。如果写议文只讲究华丽的文辞,使文辞掩盖了所有的道理,枝节胜过了主题,那秦人嫁女、楚人卖珠的笑话,又出现在这里了。

【原文】

又对策者,应诏而陈政也;射策①者,探事而献说也:言中理准,譬射侯②中的,二名虽殊,即议之别体也。古者造士,选事考言③。汉文中年,始举贤良,晁错对策④,蔚为举首;及孝武⑤益明,旁求⑥俊乂,对策者以第一登庸,射策者以甲科⑦入仕:斯固选贤要术也。观晁氏之对,验古明今,辞裁以辨,事通而赡⑧,超升高第,信有征⑨矣。仲舒之对,祖述春秋⑩,本阴阳之化,究列代之变,烦而不恩者11,事理明也。公孙之对,简而未博,然总要以约文,事切而情举,所以太常居下,而天子擢上也12。杜钦13之对,略而指事,辞以治宣,不为文作。及后汉鲁丕14,辞气质素,以儒雅中策,独人高第。凡此五家,并前代之明范也。魏晋已来,稍务文丽,以文纪15实,所失已多,及其来选,又称疾不会,虽欲求文,弗可得也。是以汉饮博士,而雉集乎堂16;晋策秀才,而麇兴于前:无他怪也,选失之异耳。

【注释】

①射策:汉代取士的考试制度之一。主试者将疑难题写在很多的简册上,把题目遮住然后由应试者自己取答。

②射侯:射箭靶。侯,射布,张挂以受矢,即箭靶。

③选事:考试才学。考言:考试辞令。

晁错对策:指晁错的《贤良文学对策》,是汉文帝选拔人才所作,在参加对策的百余人中最好。

⑤孝武:汉武帝

⑥旁求:广求。俊乂:杰出人才。

⑦甲科:汉代射策,按试题大小、难易分甲乙科。

⑧赡:富。

⑨征:证验。

⑩祖述春秋:宗祖阐述《春秋》之学,即儒家之学。

11烦:烦琐。恩:乱。

12“太常居下”二句:《汉书·平津侯传》:公孙弘被推荐对策,作对策者有百余人。太常官将他的对策列为下等。汉武帝看后,将其升为第一。擢,提升。

13杜钦:西汉文人。作有《举贤良方正对策》和《白虎殿对策》。

14鲁丕:东汉文人,其《举贤良方正对策文》主张“从民之所欲,除民之所恶”,所以称为“儒雅”。

15纪:记述综理。

16“汉饮博士”二句:《汉书·成帝纪》:成帝命博士行饮酒礼,有野鸡飞来停在堂上叫,当时人认为是不祥之兆,但这与选举人才无关,这里只是用来作对偶。雉,野鸡。

【译文】

还有对策,是对答诏书所提问题而向天子陈述自己的政见;射策,就是为了探究事理而向天子奉献自己的意见。言辞说得中肯,事理又说得准确,就如同射箭射中了靶心一样。对策和射策两种文体的名称虽然不同,但都是属于“议”的另一种体裁形式。古代造就的人才,选拔能办事的,考试善辞令的。汉文帝中期,开始诏令诸侯王公卿和地方官郡守举荐贤良。晁错回答汉文帝提问的《对策文》最好,被举荐为第一名。到了汉成帝更为显著,广泛访求人才,对策的人因第一而被提升任用,射策的人射中了甲科便入仕做官。这确实是选拔贤才的重要方法。看看晁错的《对策文》,检验古代来说明当今,文辞有裁断而辨明事理,论事通达而丰富,他能够超群出众,高升第一,确实完全是有根据的。董仲舒的《对策文》,根据《春秋》的大义,本着阴阳两气相生的变化,研究各个时代的政治演变,文辞多而不烦琐混乱,是由于明白事理的缘故。公孙弘的《对策文》,简明扼要而不旁征博引,然而他能总括要点而文辞简约,事情切合而情理昭举,所以太常官虽然把它定位下等,而汉武帝却把它擢升为上等。杜钦的《对策文》,对答得简略,却肯切地指出了他的好色事实,他的文辞因治事而作,不为辞藻而作文。到了东汉的鲁丕,他的对策文辞质朴,以儒家的正论合于对策,说到了点子上,因此他独自考入高等。以上这五家的对策文,都是前代公认的典范。从魏晋以来,渐渐追求文辞的华丽,以文辞来记载讲求实际的对策文,不足之处就多起来了。到他们被推举来应选,又假称有病不参加对策,虽然想征求对策文,也不能得到了。所以西汉成帝举行的博士饮酒礼,有野鸡飞来停在堂上;晋成帝召会各州郡的秀才举行对策考试,有麇鹿出现在堂前。这没有什么怪异,只不过是选举失当的怪异罢了。

【原文】

夫驳议偏辨,各执异见;对策揄扬,大明治道。使事深于政术,理密①于时务,酌三五以熔世,而非迂缓②之高谈;驭权变以拯俗,而非刻薄之伪论;风恢恢③而能远,流洋洋而不溢,王庭之美对也。难矣哉,士之为才也!或练治而寡文,或工文而疏治。对策所选,实属通才,志足文远④,不其鲜⑤欤!

【注释】

①密:密切,结合。

②迂缓:濡滞、徐舒。

③恢恢:广大的样子。

④志足文远:《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足,成。

⑤鲜:少。

【译文】

驳这种文体,偏重在辩论事理,各自执有不同的见解;对策宣扬理论,大力阐明治理天下的道理。对策如能使所述的事宜符合治国之道,所说的道理密切结合当时政务;能斟酌各种错综复杂的情况来陶铸世俗,而不是迂缓不切实际的高谈阔议,运用通权达变来拯救世俗,而不是刻薄的谬论。如果论议能像狂风的广大而能吹到远方,像水的盛大而能不泛滥,那就要算是朝廷上的优秀对策文了。难得呀,有才的士人!有的熟练于治理政务却缺乏文才,有的精通做文章却又疏远治理政务,通过对策所要选拔的是那些既会治理国家又有文采的,这种人确实是通才。思想能充分表达,文采传播久远,这样的人才不是很少吗?

【原文】

赞曰:议惟畴政①,名实相课②。断理必刚,搞辞无懦。对策王庭,同时酌和③。治体高秉,雅谟远播。

【注释】

①畴:同“筹”,谋划。

②课:考核。

③和:应和。

【译文】

总结:“议”、“驳”用来筹谋政治,考核名称和实际。

论断事理必须要刚健果敢,运用文辞不要软弱。

当面对策在那帝王朝廷,同一时刻就要斟酌应和。论治的体裁要牢牢掌握,雅正的议谋才会向远方传播。

【评析】

《议对》的“议”和“对”都是文体的名称,都是议政和对策的文章。“议”有议论的意思,与一般的议政文的不同,就在于是就有不同意见的大政方针问题向帝王呈述意见和建议的文章。“对”是对策,即“议”的另一种样式,又分为“对策”与“射策”两种,是针对考试科目的不同而分的。“对策”是回答帝王的策问;“射策”是针对政事中的问题献计献策。

全篇分两部分:一、讲“议”的含义、意义、起源和评论魏晋以前的主要代表作品。论“议”体的基本写作要求。二、讲对策、射策的含义、起源和评论两汉魏晋的代表作品。对策、射策的基本写作要求。

“议”和“对”这两种文体,关系着国家的大政方针,所以刘勰认为写作“议”和“对”都要慎重,要求所议问题必须有所了解,不能凭空的驰骋才华而无实际的作用。另外还主张知识分子应成为“练治”而“工文”的通才,既精通治理国家大事,又精通写作“议”、“对”这一类文章。

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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