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章第二

孝经天子章第二

【原文】

子曰①:爱亲者,不敢恶于人②;敬亲者,不敢慢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④于百姓,刑⑤于四海。盖⑥天子之孝也。《甫刑》⑦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⑧。”

【注释】

①子曰:今文本,自《天子章》至《庶人章》,只在最前面用了一个“子曰”,而古文本则每章都以一“子曰”起头。

②爱亲者,不敢恶(wù)于人:全句是说天子将对自己父母的亲爱之心(孝心)扩大到天下所有的人的父母

③慢:傲慢,不敬。④德教:道德修养的教育,即孝道的教育。加:施加。⑤刑:通“型”,典范,榜样。⑥盖:句首语气词。⑦《甫刑》:《尚书·吕刑》篇的别名。吕,指“吕侯”。⑧一人有庆,兆民赖之:人,指天子。商、周时,商王、周王都自称“余一人”。庆,善。兆民,极言民人数目之多。

【译文】

孔子说:天子能够亲爱自己的父母,也就不会厌恶别人的父母;能够尊敬自己的父母,也就不会怠慢别人的父母。天子能以爱敬之心尽力侍奉父母,就会以至高无上的道德教化人民,成为天下人效法的典范。这就是天子的孝道啊!《甫刑》里说:“天子有善行,天下万民全都信赖他,国家便能长治久安。”

【评析】

天子,统治天下的帝王。《礼记·曲礼下》:“君天下曰天子。”旧说帝王受命于天,天为其父,地为其母,故称“天子”。《白虎通》:“王者父母天地,为天之子也。”此处应指周王,是周王朝的最高统治者。《孝经》从这一章起,按尊卑次序分述自天子至庶人的五种孝行,照唐玄宗的说法,叫做“百行之源不殊”,“五孝之用则别”(《御注孝经·序》)。但此处所论“天子之孝”,其实只是一种祈愿,并不是道德的规范。

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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