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教子第二

颜氏家训卷一教子第二

【原文】

上智不教而成,下愚虽教无益,中庸之人①,不教不知也。古者,圣王有胎教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声滋味,以礼节②之。书之玉版,藏诸金匮③。生子咳嫕,师保固明,孝仁礼义,导习之矣。凡庶纵不能尔,当及婴稚④,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⑤罚。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恣⑥其所欲,宜诫翻奖,应诃⑦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骄慢已习,方复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长,终为败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也。俗谚曰:“教妇初来,教儿婴孩。”诚哉斯语⑧!

【注释】

①中庸之人:中等智力的人,普通人。

②节:约束,限制。

③匮:柜子。这个意义后来写作“柜”。

④稚:儿童。

⑤笞(chī):用竹杖、荆条打。

⑥恣:放纵。

⑦诃:同“呵”。怒斥、喝斥。

⑧诚哉斯语:主谓倒置。

【译文】

智力超群的人,不用教育他就能成才;智力迟钝的人,虽然教育他也没有用处;智力中常的人,不教育他就不会明白事理。古时候,圣王有所谓胎教的方法:王后怀太子到三个月时,就要搬到专门的房间,不该看的就不看,不该听的就不听,音乐、饮食,都按照礼节制。这种胎教的方法,都写在玉版上,藏在金柜里。太子生下来到两三岁时,师保就已经确定好了,从那时起开始对他进行孝、仁、礼、义的教育训练。普通平民纵然不能如此,也应当在孩子知道辨认大人的脸色、明白大人的喜怒时,开始加以对他们教诲,叫他去做他就能去做,叫他不做他就不会去做。这样,等到他长大时,就可不必对他打竹板处罚了。当父母的平时威严而且慈爱,子女就会敬畏谨慎,从而产生孝心。我看这人世上,父母不知教育而只是溺爱子女的,往往不能这样;他们对子女的吃喝玩乐,任意放纵,本应告诫子女的,反而奖励,本应呵责,反而面露笑容,等到子女懂事,还以为按道理本当如此。子女骄横傲慢的习气已经养成了,才去制止它,把子女鞭抽棍打死也树立不起威信,对子女火气一天天增加,招致子女的怨恨,等到子女长大成人,终究是道德败坏。孔子说:“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便是这个道理。俗话又说:“教媳妇趁新到,教儿子要赶早。”这句话一点不假啊!

【原文】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于呵怒①,伤其颜色②,不忍楚③挞惨其肌肤耳。当以疾病为谕,安得不用汤药针艾④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训者,可愿苛虐于骨肉乎?诚不得已也。

【注释】

①但:只,仅仅。重:难,不愿意。

②颜色:脸色,神色。

③楚:荆条,古时用作刑杖。引申为用刑杖打人。

④针艾:针灸。有中医用针具刺,用艾熏灼。

【译文】

一般人不去教育子女,也并不是想让子女去犯罪;只是不愿意看到子女受责骂而脸色沮丧,不忍心子女被荆条抽打受皮肉之苦罢了。这应该用治病来打比方,子女生了病,父母怎么能不用汤药针艾去救治他们呢?也应该为那些勤于督促训导子女的父母想一想,他们难道愿意虐待自己的亲骨肉吗?确实是不得已啊。

【原文】

王大司马①母魏夫人,性甚严正;王在湓城时,为三千人将,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勋业。梁元帝②时,有一学士,聪敏有才,为父所宠,失于教义:一言之是③,遍于行路④,终年誉之;一行⑤之非,揜⑥藏文饰,冀其自改。年登婚宦⑦,暴慢日滋⑧,竟以言语不择,为周逖⑨抽肠衅鼓云。

【注释】

①王大司马:即王僧辩,字君才,南朝梁人。

②梁元帝:即萧绎(508—554),字世诚。南朝梁皇帝。武帝第七子。

③是:正确。

④行路:路人。

⑤行:做,执行。

⑥揜:通“掩”。掩盖,遮蔽。

⑦婚宦:结婚和做官。这里指成年。

⑧滋:滋长。

⑨周逖:据《陈书》记载,“其人强暴无信义”。

【译文】

大司马王僧辩的母亲魏老夫人,品性十分严谨方正;王僧辩在湓城时,是三千士卒的统帅,年纪也过四十了,但稍微不称魏老夫人的意,老夫人就用棍棒教训他。所以,王僧辩才能成就功业。梁元帝的时候,有一位学士,聪明有才气,从小被父亲宠爱,疏于管教:他若一句话说得漂亮,当爹的巴不得能使过往行人都晓得,一年到头都挂在嘴上;他若一件事有了闪失,当爹的为他百般遮掩粉饰,希望他能悄悄改掉。学士成年以后,凶暴傲慢的习气是一天赛过一天,终究因为说话不检点,得罪了周逖,被杀掉后,肠子被抽出,血被拿去涂抹战鼓。

【原文】

子之严①,不可以狎②;骨肉之爱,不可以简③。简则慈孝不接④,狎则怠慢⑤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此不狎⑥之道也;抑搔痒痛,悬衾箧枕,此不简之教也⑦。或问曰:“陈亢⑧喜闻君子之远其子,何谓也?”对曰:“有是也。盖君子之不亲教其子也。《诗》⑨有讽刺之辞,《礼》有嫌疑之诫,《书》⑩有悖乱之事,《春秋》有邪僻之讥,《易》有备物之象:皆非父子之可通言,故不亲授耳。”

【注释】

①严:威严。

②狎:亲近而不庄重。

③简:简慢。

④慈孝不接:是说慈和孝不能接触,就是慈和孝都做不好。

⑤怠慢:懈怠轻忽。

⑥狎(xiá):狎昵,亲昵。

⑦抑搔痒痛,悬衾箧枕,此不简之教也:是说为父母按摩止痛止痒,铺床叠被,这是不简慢礼节的办法。

⑧陈亢:孔子的学生。

⑨《诗》:《诗经》的简称。儒家经典之一。

⑩《书》:《尚书》的简称。儒家经典之一。

《春秋》:即编年体《春秋》史。儒家经典之一。相传系孔子依据鲁国史官所编《春秋》整理修订而成。

《易》:《周易》的简称。也称《易经》。儒家重要经典之一。相传为周朝人所作。

通言:互相谈论。

授:传授。

【译文】

以父亲的威严,就不应该对孩子过分亲昵;以至亲的相爱,就不应该不拘礼节。不拘礼节,慈爱孝敬就都谈不上了;如果过分亲昵,那么放肆不敬之心就会产生。从有身份的读书人往上数,他们父子之间都是分室居住的,这就是不过分亲昵的道理;当晚辈的替长辈抓搔,收拾卧具,这就是讲究礼节的道理。有人要问:“陈亢这人很高兴听到君子与自己的孩子保持距离的事,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呀?”我要回答说:“不错啊,大约君子是不亲自教授自己孩子的。因为《诗》里面有讽刺骂人的诗句,《礼》里面有不便言传的告诫,《书》里面有悖礼作乱的记载,《春秋》里面有对yín乱行为的指责,《易》里面有备物致用的卦象,这些都不是当父亲的可以向自己孩子直接讲述的,因此君子不亲自教授自己的孩子。”

【原文】

人之爱子,罕亦能均①;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矜怜②,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共叔之死,母实为之。赵王③之戮,父实使之。刘表④之倾宗覆族,袁绍⑤之地裂兵亡,可为灵龟⑥明鉴也。

【注释】

①均:同样。此处有一视同仁之意。

②矜怜:怜悯,同情。

③赵王:即赵隐王如意。汉高祖戚姬所生之子。

刘表(142—208):字景升,东汉末山阳高平(位于今山东鱼台东北)人。东汉远支皇族。

袁绍(?—202):字本初,东汉末汝南汝阳(位于今河南商水西南)人。在与各地势力的混战中,据有冀、青、幽、并四州,成为当时地广兵多的割据势力。建安五年(公元200年)在官渡为曹操所败,不久病死。

⑥灵龟:龟名。旧时用以占卜。

【译文】

人们喜爱自己的孩子,却很少有能够一视同仁的。从古到今,这中间的弊端可够多了。那聪颖伶利又漂亮的孩子,当然值得赏识喜爱,那愚蠢迟钝的孩子,也应该对他怜悯同情才是,有那偏宠孩子的人,虽然想以自己的爱厚待他,反而以此加害他。共叔段的死,实际就是他母亲造成的。赵王如意的被杀,实际是他的父亲造成的。其他如刘表的宗族倾覆,袁绍的兵败地失,这些事例都像灵龟、明镜一样可供借鉴啊。

【原文】

齐朝有一士大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①,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②事公卿,无不宠爱,亦要事也。”吾时俯而不答。异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业,自致③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

【注释】

①书疏:奏疏、信札之类。

②伏:通“服”。

③致:到。

【译文】

齐朝有一位士大夫,曾经对我说:“我有个孩子,现在已经17岁了,非常通晓公文的书写,我教他讲鲜卑语、弹奏琵琶,他逐渐地快掌握了,用这些特长去为王公们效劳,没有不宠爱他的,这也是一件紧要的事啊。”我当时低着头,没有作回答。这个人教育孩子的方法,真令人诧异啊!假如因干这种职业,就可当上宰相,我也不愿让你们去干。

【评析】

《教子》篇主要阐述了对士大夫子弟的教育问题,认为儿童的早期教育非常重要。但是,对于幼儿的教育,必须处理好教育和爱护的关系,父母对幼儿时期的孩子是非常疼爱的,而过分地溺爱也是有害而无益的。教育孩子必须要有正确的立场,恰当的方法,首要的是重视孩子早期的品德教育,因为良好的品德是成人的基础。

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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