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篇致九弟·暂缓祭祀望溪
【原文】
沅弟左右:
望溪先生之事,公私均不甚惬。公牍中须有一事实册,将生平履历,某年中举中进士,某年升官降官,某年得罪,某年昭雪,及生平所著书名,与列祖褒赞其学问品行之语,一一罗列,不作影响约略之词,乃合定例。望溪两次获罪,一为戴名世《南山集》序入刑部狱,一为其族人方某挂名逆案,将方氏通族编入旗籍,雍正间始准赦宥,免隶旗籍,望溪文中所云:“因臣而宥及合族者也。”今欲请从祀孔庙,须将两案历奉谕旨一一查出,尤须将国史本传查出,恐有严旨碍眼者易于驳诘①。从前入祀两庑之案,数十年而不一见,近年层见迭出,何于无岁无之。去年大学士九卿等议复陆秀夫从祀之案,声明以后外间不得率请从祀,兹甫及一年,若遽违新例而入奏,必驳无疑,右三者公事之不甚惬者也。
望溪经学,勇于自信,而国朝巨儒多不甚推服,四库书目中于望溪每有贬词,《皇清经解》中并未收其一册一句。姬傅先生最推崇方氏,亦不称其经说。其古文号为一代正宗,国藩少年好之,近十余年亦别有宗尚矣。国藩王于本朝大儒,学问则宗顾亭林、王怀祖两先生,经济则宗陈文恭公,若奏请从祀,须自三公始。李厚庵与望溪,不得不置之后图,右私志之不甚惬者也。
咸丰十一年六月廿九日
【注释】
①驳诘:驳斥、诘责。
【译文】
沅弟左右:
望溪先生的事,于公于私都不满意。公牍中要有一本事实册,把生平履历,某年中举进士,某年升职降职,某年获罪,某年昭雪,以及生平所著书名,先人表扬称赞他的学问品行的评语,一一罗列,不写一句空泛的话,才合乎公文的体例。望溪两次获罪,一次是为戴名世的《南山集》作序被送进刑部大狱,一次是他的族人方某挂名逆案,将方氏全族编入旗谱,到雍正时才准予赦宥,免于隶属旗籍,望溪文中说:“因为我而宥及合族。”今天想请求将他陈列孔庙与孔子一起祭祀,要将两案历来所奉的谕旨一一查出来,尤其要把国史中他的本传查出来,恐怕有严厉的圣旨碍眼,容易招来驳斥诘责。从前入祀两庑的案子,几十年难见一次,近年来则层出不穷,几乎每年都有,去年大学士,九卿等议论答复陆秀夫从祀案,曾经声明以后外面不得轻易地请求祭祀,这还只是一年的事,如急着违反新规定而入奏,一定会受到驳斥是无疑的了。这三点是公事不令人满意之处。
望溪经学,勇于自信,而本朝一代的大儒,大多不太佩服,《四库书目》中对于望溪常常有贬低他的词语,《皇清经解》中并没有收他一本书,一句话。姬傅先生最推崇方先生,也不称赞他的经学。他的古文被称为一代正宗,我少年时喜欢,近十多年,也有了别的师从。我对本朝大儒,学问方面,师从顾亭林、王怀祖两先生,经济方面,师从陈文恭公。如果奏请从祀,要从这三公开始。李厚庵与望溪,不得不放在后面,这是从私人角度看,感到不满意的。
咸丰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