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九年(1883年),出生于福清一都乡后溪董斜村(1958年前属永泰县管辖)一个贫苦农民家庭。成家后,由于丈夫常年患病,家庭生活重担都落在她肩上。她生下7个儿女,由于家庭穷困,不得不忍痛割爱,先后把5个儿女卖给人家。
民国23年(1934年),中共福清中心县委书记黄孝敏来到罗汉里一带领导穷人闹革命,她获知儿子郭永星已经与黄孝敏取得联系,十分高兴,不仅鼓励儿子投身革命,而且不顾自己家庭困难和50出头的年龄,担任了共产党的地下交通员。民国25年2~5月,国民党调遣3000多兵力,对罗汉里根据地进行军事“围剿”。她家房子被烧毁,儿子郭兴来牺牲。面对家破人亡,她没有退却,仍继续为中共闽中特委机关与闽中红军游击队递送信件,为被敌人围困在山上的游击队送粮食。民国26年“七·七”事变后,中共闽中特委与设在闽北的中共闽浙赣省委之间的通讯、联络工作多数由她担负。由于她完成任务出色,民国28年,受到省委表扬。民国29月8月,她加入中国共产党。民国31年,与闽中特委机关接触频繁,引起敌人怀疑。国民党永泰县警察局把她拘留,严刑拷打,逼她供出党的地下组织和她儿子的去向。她坚贞不屈,一字不说。敌人要她找熟人保释,她识破敌人放线钓鱼的诡计,义正词严地回绝:“我没有罪,也没有熟人,不需要保释”!敌人无计可施,只好放她出狱。
出狱后,她继续担任党的交通员。民国31年冬,闽中特委决定扩大武装力量。她化装成乞丐,巧妙地躲过敌人搜查,从福州取回4支驳壳枪。民国33年,她为闽中特委机关传递急件,在福清五龙村后面大山与荷枪的国民党军队相遇。她沉着、冷静,毫不畏惧,说是出来找儿子回去收埋已故的丈夫。对方看她衣裳褴褛,无油水可捞,就放她过境,她又一次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共和国成立后,她不居功自傲,从不伸手向党、向国家要名要利。1967年逝世,终年84岁。
出生地:福清一都乡后溪董斜村
性别: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