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 〔宋〕
蜂儿虽小物,各自有君臣。
夺食已非义,焚巢兹不仁。
杀身缘底罪,作俑定何人。
不惮高论直,宁辞远送珍。
解包颜有喜,入坐齿生津。
海错休胶列,山肴且不陈。
其谁心恻怛,为汝鼻酸辛。
愿下孩虫令,恩倾雨露春。
单字解释: 食 蜂 儿 有 感
曾几
曾几(1085--1166),字吉甫,自号茶山居士。南宋诗人。其先赣州(今江西赣县)人,徙居河南府(今河南洛阳)。历任江西、浙西提刑、秘书少监、礼部侍郎。曾几学识渊博,勤于政事。其诗的特点讲究用字炼句,作诗不用奇字、僻韵,风格活泼流动,咏物重神似。
三衢道中
寓居吴兴
发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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