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和(732年—774年?),字子同,初名龟龄,号玄真子。祁门县灯塔乡张村庇人,祖籍浙江金华,先祖湖州长兴房塘。张志和三岁就能读书,六岁做文章,十六岁明经及第,先后任翰林待诏、左金吾卫录事参军、南浦县尉等职。后有感于宦海风波和人生无常,在母亲和妻子相继故去的情况下,弃官弃家,浪迹江湖。唐肃宗曾赐给他奴、婢各一,称“渔童”和“樵青”,张志和遂偕婢隐居于太湖流域的东西苕溪与霅溪一带,扁舟垂纶,浮三江,泛五湖,渔樵为乐。
唐大历九年(774年),张志和应时湖州刺史颜真卿的邀请,前往湖州拜会颜真卿,同年冬十二月,和颜真卿等东游平望驿时,不慎在平望莺脰湖落水身亡。
著作有《玄真子》十二卷三万字,《大易》十五卷,有《渔夫词》五首、诗七首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