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乃岑(1896—1974),又名郭风琴,高邑县花园村人。1919年毕业于北京高等师范。
1931年,邢台十二中学以110元现大洋高薪聘请任教,本县知名人士及县长也试商邀请,留他当教育局长。在两项选择面前,他毅然放弃优厚高薪,不计较月薪只有30元的报酬,欣然接受县教育局长职务。
郭乃岑任职期间,深入各学校,常听教师讲课、辅导。假期举办乡村教师讲习班,请休假大学生讲课,提高教师的文化素质。他从北京聘请三位思想进步的女教师,到县女子安全小学任教。从此该学校面貌焕然一新。后有五六名学生考入邢台中学继续攻读。
“芦沟桥”事变,日军侵占高邑,郭乃岑不愿为日伪任教,辞职回家务农。他深居简出,从不进城办事。当时生活物资被日军控制极严,煤炭、火柴、煤油用品十分紧缺,普通百姓尚难买到。但郭乃岑决不向日伪政权的“昔日友好”求援,保持民族气节,过清贫日子。1945年日军投降后,有些知识分子对共产党的政策不理解,盲目弃家外走。他非但不走,还写信规劝许多人回来参加工作。新中国成立后,郭乃岑被选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后调南岩中学任教。
1974年病逝,终年7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