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民国二年)12月28日,王洛宾生于北京北
1919年(民国八年)9月,入北京“京师八旗子弟高等小学堂”(原左翼镶白旗学堂,清光绪20年成立开,先后13次更名,最后改名为北京市东城区春雨胡同小学)学习,校长是张安国,六年级班主任是程振山。
1927年(民国十六年)夏,其父亲王德桢把从小多病的王荣庭送入北京通州潞河中学读书。当年秋天,王荣庭参加了基督教堂唱诗班,极富音乐天赋的王荣庭很快成了唱诗班的佼佼者。
1928年(民国十七年)6月,在国民政府陆军被服厂当职员的父亲因病去世。暑假,王荣庭到哈尔滨的姐姐家报丧。在哈尔滨中东铁路线上横道河子车站做列车连接工(摆小旗的)时,结识了塞克、金剑啸、沙蒙等艺友,跟塞克学弹“七弦琴”奇达尔(即“吉它”,此乐器名老俄式七弦琴,最早由塞克中译文)唱歌、作曲,塞克是他走进艺术殿堂的向导与启蒙。这时的王荣庭受到居住在黑龙江的俄侨音乐家戈里德施京、特拉赫腾贝尔格、格尔施戈林娜作品的熏陶和影响。同年秋,塞克十分欣赏王荣庭对音乐的执着、感悟与灵性。邀请王荣庭为自编自导自演的话剧《北归》谱写主题歌和插曲《北归》《离别情意》。年底,王荣庭为塞克的诗集《紫色的歌》第一首词《在海的那边》谱曲。与此同时,王荣庭还和塞克共同创作了《西巴扎尔夜歌》。
1931年(民国二十年),“九·一八”事变后,王洛宾在中共北平市委(地下党)的领导下,参加了北师大、北大学生一二九南下示威请愿团。北京通州潞河中学毕业后,9月,被保送北平师范大学艺术系学习 。他的钢琴教师是德国人谷不克,
1932年(民国二十一年)11月27日下午2时,王荣庭和北师大2000多名师生在师大露天广场亲耳聆听了鲁迅的演讲《再论“第三种人”》,接受爱国主义思想。
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夏,将徐志摩的诗《云游》谱成曲。后来,又将此歌献给女友罗珊。
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就读中央音乐学院音乐系。
1936年(民国二十五年)夏天,受聘于西直门外的铁路员工子弟学校——北京京绥铁路扶轮中学担任音乐教员,受学校校长高尚之的委托,为学生创作了《詹天佑之歌》。东北大学临时驻地附近的西直门外的扶轮中学离游泳场不远,酷爱游泳的王荣庭经常和东大的学生游泳,每天在老北京西直门外原慈禧太后放船的船坞白石桥边集体听读《八月的乡村》。7月,王荣庭在北京幼稚师范为北京市城区大、中学校进步学生辅导、教唱《国际歌》《民先队歌》等进步歌曲。
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七·七芦沟桥事变”后,前往山西参加八路军“西北战地服务团”,投身抗日救亡运动。创作《老乡上战场》《风陵渡的歌声》《洗衣歌》等抗日歌曲。
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3月,转移到西安,编辑出版的《战地歌声》上有王洛宾创作的抗战歌曲30多首。5月,经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处长伍修权介绍,同塞克、萧军、朱星南、罗珊等5人去兰州,在兰州参加“西北抗战剧团”,前往甘肃、青海各地宣传抗日。改编《达坂城的姑娘》《青春舞曲》《虹彩妹妹》《曼丽》等民歌。此后,王洛宾和洛珊由八路军前方总政治部介绍到驻山西洪洞先万安镇由丁玲领导的西北战地服务团。这时,王洛宾和萧军相逢,同时相逢的还有作家萧红、欧阳山尊、刘白羽以及贺绿汀、聂绀弩、周巍峙、端木蕻良、丁玲的爱人陈明等人。在此期间,由塞克作词、王洛宾作曲,创作了《洗衣歌》《风陵渡的歌声》《老乡,上战场》等一批抗战歌曲。10月,王荣庭到达河南开封,与在北京大学生合唱团联欢时结识的北京艺术专科学校学生杜明远结婚,经杜明远发父亲杜继增介绍到西安,由西安八路军办事处又介绍到驻山西临汾刘村的八路军前方总部学员队,两人双双奔向抗日前线。为旅途方便,王荣庭改名王洛宾,杜明远改名罗珊,以兄妹相称。
1940年(民国二十九年),在西宁任音乐教育工作,负责组建“青海儿童抗战剧团”,创作歌舞剧《沙漠之歌》及《送郎出征》《穆斯林青年进行曲》等抗战歌曲。
1941年(民国三十年),罗珊提出解除婚约。之后王洛宾又因共产党嫌疑而坐牢,在兰州监狱里待了三年。在狱中创作《蚕豆谣》《我爱我的牢房》《睡在戈壁滩上》等二十余首囚歌。最后,当时的国民党青海省主席马步芳写保书把他保了出来。
1944年(民国三十三年)5月,经多方营救出狱,回到青海继续从事音乐教育工作。改编《阿拉木汗》《可爱的一朵玫瑰花》《依拉拉》《曲曼地》等民歌。
1945年(民国三十四年),与妻子黄玉兰在西宁农村结婚,之后生育三子。
1949年9月,在西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随军进入新疆。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第一兵团政治部宣传部文艺科副科长、新疆军区政治部文艺科科长、新疆军区歌舞团音乐创作员、新疆军区歌舞团艺术顾问等职。 在张掖与王震将军共同创作合唱歌曲《凯歌进新疆》。12月任新疆军区文艺科长,编译《苏联最新歌曲集》,改编《哪里来的骆驼队》《我不愿擦去鞋上的泥》《在银色的月光下》等新疆民歌。
1951年6月,根据新疆军区要求,王洛宾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冬,妻子黄玉兰在北京病逝。
1952年2月,新疆军区军法处以散布谣言、长期逾假不归为由判处他两年劳役。服役期间,他完成了话剧《丰收》的谱曲并创作了一批歌曲。
1954年8月,被释放后,在南疆喀什二军文工团任音乐教员、创作员。改编《沙枣儿花香》《圆圆的》《美就美在眉毛上》等数十首民歌。
1958年,参与创作歌剧《两代人》和音乐话剧《步步跟着毛主席》,同年被评选为全军先进文艺工作者。
1960年,王洛宾在新疆因莫须有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0年。一年后假释出狱。
1962年,被假释出狱,回原单位带罪服务,任音乐教员、创作员。改编《江巴拉汗》《草原上的金太阳》《天上的云》等数十首民歌。
1965年,被押回狱中继续服刑10年。先后在狱中搜集改编《哈来龙》《离别》《阿顿江》《高高的白杨》《萨阿黛》等数十首民歌。
1975年,刑满出狱。在政治上继续被管制,在生活极度困难时改编《我愿变成一杯香茶》《西淋江》《你的热泪把我的手背烫伤》等数十首民歌。
1978年,为新疆工一师文艺宣传队创作歌剧《托木尔的百灵》。
1979年4月,应兰州军区政委肖华将军邀请前往兰州为战斗歌舞团创作歌剧《带血的项链》进京参加国庆30周年汇演,获文化部颁发创作二等奖。11月29日,乌鲁木齐军区军事法院撤销了1961年对他的判决。次月,《新疆艺术》登出新华社记者赵全章的文章《便从今日谱新曲》。此后,王洛宾的歌曲以歌曲集的形式一本接一本地出版发行出来,他的歌曲在音乐会上频频亮相,在国内外广为流传,而王洛宾本人则被人们敬称为“西北歌王”、“民歌之父”。
1980年,为乌鲁木齐市文工团创作歌剧《奴隶的爱情》。
1981年,新疆军区召开平反大会,为他恢复名誉和军籍,王洛宾终于重新穿上了军装,任新疆军区文工团艺术顾问。
1983年,甘肃人民出版社为他出版《洛宾歌曲集》。
1988年,王洛宾离休,享受副师级待遇。
1991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1996年1月6日,因患胆囊腺癌入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治疗。在住院期间谱写了人生最后两首歌曲《歌唱万青年》《人生之路》。2月18日,应邀为集邮爱好者题词:“愿透过歌曲带给人们美的享受”。3月4日,王洛宾在病榻前就荣誉权、著作权和继承权等问题立下遗嘱。3月14日零时40分,因患胆囊腺癌医治无效去世,享年83岁。3月20日,王洛宾追悼会在乌鲁木齐隆重举行。5月28日,王洛宾墓碑落成暨骨灰安放仪式在北京金山陵园举行。
出生地:北京
毕业院校:北平师范大学音乐系2
主要成就:传播和发展中国的西部民歌
代表作品:《在那遥远的地方》《半个月亮爬上来》《达坂城的姑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