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友林,湖北江陵人,1916年11月出生。1929年春参加革命,1930年参加红军,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一级红星荣誉勋章,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授予的一级自由独立勋章。
谭友林(1916.11-2006.5.22),1916年11月生,湖北江陵人。原名谭有林。193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4年春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30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大专学历。公安军少将军衔。1930年10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在湖北石首洪湖军校学习,任洪湖苏区警卫营通讯员、宣传员,红3军军部警卫员。1934年3月任红3军政治部青年干事,独立营政委。1935年2月任红6师17团政委。1935年秋任红2军团5师政委。参加了长征。1936年7月任红2方面军32军96师政委。1937年1月入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抗日战争时期,1938年任新四军第4支队河南确山竹沟留守处教导队队长兼政委,豫东游击支队政治部副主任。1939年1月兼任豫东游击支队第2团政委。1939年12月任新四军第6支队第3总队政委。1940年7月任八路军第4纵队6旅旅长。1941年1月任新四军第4师12旅旅长。1941年4月入延安中共中央党校学习。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任松江军区第4(哈北)军分区司令员、359旅副旅长。1946年任合江军区第1(勃利)军分区副司令员。1947年1月任合江军区第1(勃利)军分区司令员。1947年8月任东北民主联军独立第2师政委。1948年3月任东北野战军第12纵队34师政委,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9军145师政委。1949年4月任解放军第39军副军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陆军第39军副军长。1950年10月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39军副军长。1951年6月任东北军区公安部队副司令员。1955年8月任沈阳军区公安部队司令员。1957年在解放军高等军事学院高级指挥系学习。1960年8月任工程兵副司令员兼工程兵特种工程指挥部司令员、工程兵党委常委(1963年7月-1965年8月兼任工程兵监察委员会书记)。1966年-1975年“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被关押。1975年6月任新疆军区副司令员、军区党委常委(1975年8月起)。1977年12月任新疆军区副政委、军区党委常委兼军区纪委副书记(1979年3月起)。1979年5月任乌鲁木齐军区副政委、军区党委常委兼军区纪委副书记。1980年1月任乌鲁木齐军区政委、军区党委常委兼军区纪委副书记。1980年4月任乌鲁木齐军区政委、军区党委第2书记、书记兼军区纪委副书记(-1982年10月)。1979年9月-1983年4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3年10月-1985年6月任兰州军区政委、军区党委书记。第5届全国人大代表。1955年9月被授予公安军少将军衔。获1级八一勋章、1级独立自由勋章、1级解放勋章。1988年7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1级红星功勋荣誉章。中共7、8大代表,第12届中央委员,12、13大增、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2006年5月22日17时35分在北京逝世,终年91岁。
民 族:汉
出生地:湖北江陵白马寺镇谭市人
毕业院校:洪湖苏区军政学校
供职机构:总政治部休干所
职务/职称:原兰州军区政委/少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