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泉媛(1913—2009),女,江西省吉安县人,1930年3月参加革命,先后担任吉安县少共区委妇女部长、湘赣省妇女主席团副主席等职,1934年入党,参加长征,在干部休养连担任战士。
1935年与王首道结婚;后被编入红四方面军;1935年任四川省委妇女部长;1936年10月被任命为由女战士组成的红军西路军妇女抗日先锋团团长;西路军失利后被俘,饱受严刑凌辱,脱险后与党失去联系,沿途乞讨回乡,自食其力;解放后先后当过生产队长、妇联主任、敬老院院长、江西省政协委员;被国家确认应享受老红军战士待遇时,已76岁高龄。
人物经历
基本简介
王泉媛(1913—2009),原姓欧阳,江西省吉安县敖城乡沪富村人,16岁被送给茶园村一王姓家,改姓王。
革命经历
1930年春参加革命,4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任指阳区少共区委妇女部长。
1932年至1933年2、3月间,任少共吉安县委妇女部长;同年10月,调任湘赣省委妇女部干事。
1933年11月至1934年1月,在兴国县工作、实习,并出席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
1934年1至6月,入中共中央共产主义大学学习,并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4年7至9月,任少共中央青妇干事、中央妇女部委员;10月,在中央卫生部妇女工作团工作,随红军长征。
长征途中,做护理、宣传工作。1935年6月后,随红四方面军转战川西,任中共川西省委妇女部长。
1936年8月,调任西路军总指挥部妇女抗日先锋团团长。1937年4月,驻在甘肃临泽县城的妇女先锋团被国民党军马鸿逵部围击瓦解,她带领妇秘书李开芬等5名女战士,在祁连山区与敌周旋1个多月后被俘,身陷囹圄。1939年3月逃脱,逃到兰州八路军办事处,请求归队未果,流亡在甘肃、四川、云南、贵州等地。1942年4月,回到老家敖城。在娘家以开饭店为生,并暗中寻访中共地下组织,未能如愿。
1948年8月,与泰和县早禾市刘瓦村刘高华结婚。1949年秋,泰和解放,她先后在津洞乡、禾市区工作。1951年,因丈夫被诬告入狱受株连,1962年平反后,担任大队妇女主任,生产队长,后调公社工作。
1962年春节后不久,朱德、康克清重上井冈山——长征途中曾与王泉缓一起三过草原的康克清同志,千方百计寻找王泉媛的下落,阔别27年的战友重逢了。康克清同志对吉安地委负责同志讲:“王泉媛同志我了解,这么好的同志该让她出来工作。”这年冬至,担任禾市敬老院院长,她全心全意为福利院老人谋福利,并先后收养过7名孤儿把他们培养成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受“四人帮”迫害。
1981年,她应全国妇联邀请,参加第五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曾任省政协四届委员,泰和县第四、五、六届政协委员。
1989年,王泉媛被国家确认应享受老红军战士待遇时,已76岁高龄。
王泉媛在晚年坚持为泰和县和吉安市大中小学作几十场革命传统教育报告,为全国(包括海内外)数十家、数百家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单位的记者讲述革命经历。
外文名:Wang Quanyuan
国 籍:中国
出生地:江西省吉安县
职 业:军人
信 仰: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