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伯温(1482年-1545年),字汝厉,号东塘,江西吉水(吉水县八都镇圳上毛家村人)人,祖籍浙江三衢,明朝兵部尚书,将领。
正德三年(1508年)进士,嘉靖初年,升为大理寺丞,误判李福达重罪被革职。 嘉靖十五年(1536年),因明世宗欲图征讨安南,毛伯温被任命为兵部尚书。嘉靖十九年(1540年),毛伯温不费一刀一剑讨平安南归朝,封太子太保。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毛伯温上书巩固边防,明世宗同意。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秋,毛伯温被人诬陷发放边疆,途中被赦免还乡,还乡后不久病发去世。
隆庆元年(1566年),明穆宗给毛伯温恢复了官职,并赐予恤典,天启初年,明熹宗追谥他为“襄懋”。万历元年(1573年),明神宗下诏夸奖毛伯温功绩。
毛伯温工诗,有《毛襄懋集》十八卷、《平南录》,《东塘诗集》十卷及《毛襄懋奏议》二十卷。
所处时代:明朝
出生地:江西吉水
主要作品:《东塘诗集》等
主要成就:征讨安南,稳固边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