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第八子胤禩的福晋,为和硕额驸明尚之女,安亲王岳乐之外孙女,父姓郭络罗氏。郭络罗氏与胤禩于康熙三十一年订婚,康熙三十七年成婚,雍正四年,因圣旨被休。
八福晋母亲简介:岳乐第七女和硕格格(庶出的郡主),顺治十六年己亥八月三十日巳时生,母侧福晋吴喇汉哲尔门氏(疑为侧福晋乌亮海济尔莫特氏,万且他布囊之女),与第五女同母;选郭络罗氏明尚为婿,康熙十一年二月成婚;二十三年甲子五月卒,年二十六岁(女儿郭络罗氏嫁圣祖第八子廉亲王允禩为嫡福晋)
八福晋之父明尚康熙二十年(注意就是八爷出生那年)因诈赌孙五福二千余两而被判斩监侯,这是三法司定罪时康熙给的意见。需要说明的是,清初,朝廷对待王公贵族十分苛刻,有《王公处分条例》为证。清初禁赌,且王公贪污三百两即判死刑。明尚死期不详。
康熙二十三年岳乐第七女、明尚妻郁郁而终。至此,郭络罗氏失去依靠,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孤儿。被接入安亲王府抚养。
康熙三十一年,康熙下旨,爱新觉罗胤禩与郭络罗氏订婚,作为康熙对于安亲王一派的安抚。
允禩很有政治抱负,志在获取储位。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他需要得到,也的确得到以吴尔占、景熙等人为代表的岳乐家族成员的支持(见下文)。所以,允禩即使对郭络罗氏的某些行为有所不满,也必予以容忍,不致因小失大,由于夫妻关系不睦而失此坚实后盾。此其一。
郭络罗氏的若干表现,在他人看来是"不守妇道",允禩却熟视无睹,并无责怪之意。这也多少表明允禩的伦理纲常观念,相对淡薄,并没有以此为标准要求或评判郭络罗氏的言行。在此重要方面,夫妻两人颇有相通之处,堪称同道。此其二。
以何焯之女养成府中,是允禩采纳郭络罗氏意见的一个例子。仅此看出,主持家政的郭络罗氏,也在一些重要事情上,为允禩出谋划策。这与瓜尔佳氏曾抱怨允礽在重大问题上不与之相商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比。此其三。
郭络罗氏与允禩的夫妻关系既具有较强的政治色彩,也带有满族传统社会女子地位较高的遗风。至于"残刻"、"惧妻"与否,除去两人之外的任何他者,均无法作出真正符合实际的评判。
所属:郭络罗氏
类别:廉亲王福晋